岂有此理!”浙江,一男子深夜划船,到一天然形成的野生水库钓鱼,岂料不慎掉进水库淹死,家属思来想去,认为就算是野生水库,也应当有人管理,竟将水库所在地的街道办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26万,而法院判决亮了! 清晨的薄雾还未散去,勤劳的老李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劳作。 他背着锄头,哼着小曲,脚步轻快地走在田埂上。 路过村后的水库时,平静的水面上一个物体吸引了他的注意。 那物体随着微波轻轻晃动,老李心头一紧,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他快步走到水边,定睛一看:那黑色的物体,竟然是一具漂浮在水面上的尸体! 老李惊慌失措,哆哆嗦嗦地掏出手机报了警。 很快,警笛声划破了清晨的宁静,警察和法医相继赶到现场。 经过初步调查,死者是一名30岁左右的男性,名叫徐新宇。 水面上还漂浮着一艘小船,船舱里散落着鱼竿、鱼饵和一些渔获。 种种迹象表明,徐新宇生前应该是在水库钓鱼。 法医的鉴定结果证实了警方的推测:徐新宇系溺水身亡。 警察立刻联系家属。 在民警的耐心询问下,她断断续续地讲述了丈夫痴迷钓鱼的事情。 “他呀,就是个钓鱼迷!一天到晚就知道钓鱼,家里的事情一点都不管!”妻子越说越伤心,“我劝过他多少次,不要去那些偏僻危险的地方钓鱼,可他就是不听……” 为了方便钓鱼,他还专门买了一艘小船,经常独自一人划着小船到水库深处钓鱼,一钓就是一整天。 “我们都劝过他,野钓太危险了,要他注意安全。”父亲说,“可他总说自己水性好,不会有事……” 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这一次,徐新宇没能像往常一样安全回家,他为自己的“痴迷”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正当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起意外事故的时候,事情却发生转变。 徐新宇一家则表示,街道办事处在水库的安全管理上有失察之责。 所以,他们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了诉讼。 庭审中,两边吵得不可开交。 对于家属们的指控,街道办也给出了自己的辩解。 他们说,这座水库不是商业用途,只是一片公众水域,用来防洪和灌溉,所以镇政府在水库周围挂上了“禁止游泳”和“禁止垂钓”的牌子,算是对游客的安全进行了警告。 徐新宇是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人,他应当知道去水库捕鱼的危险性,但是他还是铤而走险,最后酿成了这场惨剧,这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 我们已经在水库周围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们不要下水游泳、钓鱼。 徐新宇无视警示标志,私自进入水库钓鱼,最终导致意外发生,这完全是他自身的行为造成的,与我们街道办没有任何关系!”街道办的代理律师据理力争。 这起案件的焦点在于,街道办是否对徐新宇的死亡承担责任。 在经过严格的考虑下,最终街道办申赢了这场官司。 此案的宣判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与讨论。有人觉得,这个判决很公正,也很合理,街道办事处也尽到了安全警示的责任,徐新宇也是个成年人,理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不过,也有一些人对此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作为管理水库的街道办,应当在安全方面多做一些工作,例如,要加强水库周围的安保工作,并安排专人进行巡查,以免重蹈覆辙。 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 消息来源:舟山中院 文中为化名 #



遇树您疯
为什么总有这种无理的赔偿要求?还不是法律被有的人胡乱曲解执行!
阳光
这老头死后,我估计它会告阎王。为啥不给它加寿!
用户10xxx28
亡人家属精神不正常请了个精神病人充律师,判决监管人将他们送精神病院接受为期二年半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