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版农夫和蛇!”浙江嘉兴,一老太太进小区里摆摊卖菜不慎跌倒,围观人群都不敢扶。危急之时,一名保安把她送进医院。不料老人却在医院脑溢血死亡。家属认为是保安的责任。在事发6个月后,一纸诉状把保安和该保安所在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9万。法院判决后6个月,老人家属竟再次上诉,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法院)
老叶接到传票后,一巴掌拍在桌子上,他没想到自己做好事,竟会被人告上法庭。他终于知道农夫和蛇的故事多么让人寒心。
老叶是物业公司的一名保安。每天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2020年6月30日下午5点,小区内行人渐渐多起来。有人准备买菜做饭,有人带着孩子出来玩耍。
人群中一个七旬老人格外引人注目。她臂上挎着两个袋子,一边走一边跟遇到的居民搭话,售卖她袋子里的蔬菜。
王老太是小区里的常客了,小区的人都认识她,她是附近的村民,自家种了一点菜,经常到这里来卖菜。
因为怕被人驱赶,所以她每次用两个塑料袋,把里面的菜扎成一把一把的,一把一元二元的卖,她从不用秤称。
很多人看她年迈,都自发买她的菜,也因此她每次提两个袋子,总能很快卖完。
但这一次,王老太正走着,忽然就蹲在地上。有过路行人急忙把她扶起来,搀到树荫下休息。
人们原想着,老人年纪大,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可万万没想到,几分钟后,王老太竟晕了过去。
围观人们顿时就慌了,大家之前听说过被讹诈的事情,尽管心里担忧,却无一人敢上前搀扶。
老叶就是在这时候路过的,他扒开人群进去,看到王老太四肢抽搐,嘴唇发紫时,也吃了一惊。
他急忙拨打120,催促救护车快点赶来。
就在人们焦急地等待救护车时,王老太的老伴来找妻子,看到王老太那个样子后,顿时老泪纵横,他慌忙弯下身子,想把王老太背回家。
老叶急忙阻止,说老人这病不能耽搁,要赶快去医院。
很快,救护车呼啸而止,人们把王老太抬上救护车,老叶不放心,也跟着去了医院。
彼时,他并不知道,他这一去,就意味着日后的麻烦缠身。
到医院后,医生要身份证等证件时,老头再次急哭,他因为来的匆忙,忘记没有带钱和身份证。
老叶安慰他:别急,我在这里守着你,你赶快回去拿。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一直到老人呼哧呼哧拿来证件,老叶才离开医院。
可他万万没想到,王老太在ICU住了十天后,家人嫌花费太高,不顾医生阻拦,办了出院手续。
王老太出院当天,就失去了生命气息。
也不知道王老太家人怎么想的,居然在老人去世半年后,于2020年年底,把老叶和他所在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共同承担老人各项损失共计49万。
老叶气得浑身发抖,他没想到,好心扶人,竟然为自己带来一场官司。
法庭上,双方争执不休。
1、老人家属说,王老太在卖菜时,被小区保安老叶驱赶,双方动手,王老太不幸摔倒。
家属认为:王老太摔倒后,围观群众让老叶陪同去医院,老叶就跟着去了。这说明围观群众认为,老叶和王老太的死有因果关系。
奇怪的是,老叶竟真的去了医院,如果这件事跟他无关,他吃饱了撑的,还是好心做好事吗?
因此,种种迹象证明,王老太的死跟老叶有关。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既然老叶应该对王老太的死承担侵权责任,就应该给予赔偿。
同时,老叶是物业公司的职工,物业也难辞其咎。
《民法典》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物业公司应该和老叶一起承担侵权责任。
2、老叶生气地说:王老太家属纯粹是颠倒黑白,肆意污蔑。
《民法典》第1174条规定: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首先,他路过那里时,王老太已经晕倒,因此,王老太的摔倒,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其次,他去医院,完全是看老头年纪大,不放心,围观人群从未有人说让他一起去,不信可以找当时在场证人。
最后,医生鉴定报告上写明,王老太平常有严重高血压,事发当天是脑溢血死亡。跟旁人无关。
物业公司也说,他们从未有人驱赶过王老太,有监控为证。
3、法院查看监控,并调取老人病历。证明老人是自身疾病导致脑溢血。
事发后,老叶拨打救护电话,并陪着老人到医院,已经尽到基本救助义务。
首先,老叶对王老太没有损害事实。
其次,老叶没有主观上故意行为。
最后,王老太的死跟老叶没有半点关系。
综上,法院驳回王老太家属的诉求。
一审判决后,双方都未上诉。但谁都没想到,半年后,家属声称找到新证据,上诉到中院。
中院审理后认为:新证据不足以证明老叶对王老太有侵权行为,更不能证明王老太的死和老叶有因果关系。
二审驳回王老太家属的诉求,并判令其承担案件受理费。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