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开庭
记录非本
2024-07-19 00:06:35
本案为开设麻将馆让赌客来打牌,按照赢家赢的比例进行抽水。在公安阶段的时候,公安认为获利为十万元,经过在检察院的辩护,检察院认为获利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指控获利金额。若以该获利金额认定现场开设赌场的情节,那么量刑就在五年以上,本案没有指控获利金额,因此建议量刑一年半,如果不是有两个前科,还可以建议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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