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变心了,我不能娶一个轮椅新娘!”2023年,天津一女子和男友领结婚证前一天,发生交通事故,男友慷慨解囊为其支付32000的医药费,并贴身照顾女子,女子还在庆幸找到真爱了!谁成想男子得知女子腿部受伤严重,会终生残疾后,男子当即退婚,并要求女方返还18万元的彩礼、三金饰品,以及医院支付的3.2万元!更令人意外的是,法院是这么判的!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周女士和许先生两人相识于一次朋友聚会,很快便坠入爱河。 周女士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小学教师,多才多艺,家境优渥;许先生则是事业有成的青年才俊,相貌堂堂,家世显赫。 这对郎才女貌的组合,令人羡慕不已。 在三年的恋爱长跑中,两人感情稳定,相处融洽。 许先生更是对周女士体贴入微,每天坚持接送她上下班,常常为她制造惊喜。 周女士深受感动,欣然接受了许先生的求婚。 双方家长对这桩婚事也十分满意,很快便为两人操办了订婚宴席。 按照当地习俗,许家向周家支付了18.88万元的彩礼,并赠送了三金等金银首饰。 两家人还共同商定,将登记结婚的日子定在摆酒宴请宾客的前一天,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周围的亲朋好友都在期待着这对新人喜结良缘。 就在登记结婚的前一天,周女士驾车外出时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 当时她正从老家祭祖返回,却因一时分神追尾前车,导致双腿被卡在驾驶座上,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她救出,随即送往医院紧急抢救。 得知这一噩耗,许先生第一时间赶到医院。 他心急如焚,在手术室外来回踱步,为周女士的安危担忧不已。 在等待的煎熬中,许先生主动垫付了近3万元的医疗费用,希望医院能为周女士提供最好的治疗。 经过医生们的全力抢救,周女士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 然而随之而来的诊断结果却如同晴天霹雳:由于腿部受伤过重,周女士很可能会落下终身残疾,这个消息犹如一盆冷水,浇灭了许先生心中的热情。 起初许先生还能每天到医院照顾周女士,给予她精神上的鼓励和安慰。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先生来医院的频率逐渐降低,借口工作繁忙,很少再出现在病房里。 周女士虽然心中失落,但也理解未婚夫的难处,默默承受着内心的煎熬。 真正令周女士始料未及的是,在她出院的当天晚上,许先生突然提出要收回所有的彩礼、三金,以及此前垫付的医药费。 面对许先生的要求,周女士的父亲据理力争,指出他们为了筹备婚事也花费了不少,光是准备嫁妆就花了好几万元。 可许先生却铁了心要收回所有费用,多次讨要未果后,竟然一纸诉状将周女士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 许多人对许先生的行为表示不解和谴责,认为他太过绝情,在周女士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选择抽身而退。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起案件却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只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后,双方才正式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 虽然周女士和许先生已经订婚,甚至计划次日就去登记结婚,但在法律层面上,他们仍然只是普通的恋爱关系,这就意味着许先生对周女士并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首先考虑的是彩礼返还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许先生要求返还18.88万元彩礼和三金的诉求是有法律依据的。 关于医药费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指出,管理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在本案中许先生为周女士垫付的医药费被视为一种无因管理行为,周女士作为受益人,理应返还这笔费用。 尽管周女士在庭审中辩称,她曾在恋爱期间为许先生终止妊娠并自行承担费用,但由于缺乏相关证据支持,法院并未采信这一说法。 最终法院判决周女士应当返还许先生18.88万元彩礼、三金首饰以及3万元医药费。 支持者认为,法院的判决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虽然许先生的行为在道德上可能受到质疑,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他的诉求是合理的。 反对者则认为,法院的判决过于机械,没有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和人情因素。 他们认为周女士已经因为事故而遭受了巨大的身心伤害,许先生此时要求返还彩礼和医药费的行为,无疑是在雪上加霜。 对此您有何看法呢?
“我是变心了,我不能娶一个轮椅新娘!”2023年,天津一女子和男友领结婚证前一天
玉尘飞啊
2024-07-19 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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