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在江边长大,什么鱼能值1056元!”四川自贡,一男子在江边捕到一条2.2

玉尘飞啊 2024-07-19 14:10:07

“我就在江边长大,什么鱼能值1056元!” 四川自贡,一男子在江边捕到一条2.2斤的鲤鱼,心里美滋滋的打算回家做一道一鱼六吃!没想到还没来得及把鱼带回去炫耀,直接被带去了派出所!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老王像往常一样,拿着他那张老旧的渔网来到了江边,这条江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   老王熟练地撒出渔网,开始了他的"捕鱼大业"。   不一会儿,渔网传来了震动,老王兴奋地拉起网来,一条约莫两斤重的大鲤鱼正在网中挣扎。   看着这条肥美的鲤鱼,老王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各种美味的鱼料理。   就在老王准备收网回家的时候,两名正在巡逻的警察出现在了江边,他们远远地就看到了老王的"作案"过程。   不等老王反应过来,两名警察已经快步跑到了他的面前。   面对警察的质问,老王显得有些措手不及。   他试图解释自己只是随手捞了条鱼,并不知道现在是禁渔期,然而当警察提醒他村里每天都在广播禁渔通知时,老王顿时哑口无言。   就这样老王被带到了当地派出所,在所里警方联系了当地的渔业部门,对老王捕获的鱼进行了专业鉴定。   令老王大吃一惊的是,渔业部门的鉴定结果显示,他的这一行为给当地渔业资源造成了高达1056元的损失。   老王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捕的这条鱼,顶多也就值个几十块钱,怎么会造成这么大的损失?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很快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老王提起了公诉。   这下老王彻底慌了神,在他的认知里自己不过是随手捞了条鱼,怎么就成了犯罪分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是被明令禁止的,而老王的行为正好触犯了这一法律规定。   更重要的是检察官强调,老王的行为虽然只捕获了一条鱼,但其破坏的是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禁渔期正是为了保护水生生物的繁殖期,确保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老王的行为,不仅直接导致了这条鱼的损失,更是间接影响了整个水域的生态平衡。   面对检察官的指控,老王辩解说自己从小就在江边长大,捕鱼是他们家的传统,他并不知道这样做会犯法。   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知并不能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理由。   法院最终做出判决:考虑到老王是初犯,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表现出了悔改态度,法院决定对老王从轻处罚,最终老王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执行。   有人认为对老王的处罚过于严厉,毕竟他只是捕了一条鱼;也有人表示,这个判决恰到好处,能够起到警示作用,让更多人意识到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对此您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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