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净化社会

孙力军 2024-07-20 21:11:44

为切实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净化社会风气。 会理市公安局在开展 “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中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问题,深挖线索、主动作为查处多名涉嫌拉客招嫖人员。 近日, 会理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小区路口出现多名涉嫌拉客招嫖的人员。经民警询问、调查、取证后确定以上几名人员正在拉客招嫖,遂当场将阿某、李某某、李某、雷某等6人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今年6月以来,阿某、李某某、李某、雷某等6人以拉客招嫖的方式进行卖淫活动。经询问,阿某、李某某、李某、雷某等6人 如实陈述 了拉客招嫖的违法事实。 目前,阿某、李某某、李某、雷某等6人已被会理市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下一步,会理公安将持续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的日常巡逻力度和管控强度,秉承“逢疑必查”原则,不断挤压违法犯罪人员的活动空间,严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滋生,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以实际行动护航辖区平安建设。 警方提醒: 卖淫嫖娼不仅违法,更是对自己和家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切莫以身试法。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 文化 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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