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性骚扰学生不只是师德问题##律师说法#
应该是法律问题,不简单开除了事。
7月22日晚10时许,北京海淀警方通过微博发布情况通报:针对“一高校在读学生举报其导师涉嫌违法”情况,海淀公安分局已依法介入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由于涉及师生关系,多数高校又缺乏有效的救济机制,导致作为受害一方的学生往往被迫选择隐忍与沉默。很多时候,学生在学校内部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即便进行举报,涉及性骚扰的情形也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校方或院方,甚至会以影响学校或学院的名声为由,给学生这一方施加不准公开的压力。
性骚扰通常被视为对他人人格尊严权的侵犯,主要涉及精神损害而非身体伤害。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并赋予受害人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这包括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
另外,对于一般的性骚扰行为,受害人报警,情况属实的,侵害人或被除以行政(治安)处罚。
最严重的是,如果性骚扰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等刑事犯罪,此时将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
人大教授应该是涉及刑事,应该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