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花15600元,为母亲选了一块墓地,10年后母亲去世,可当男子去安葬骨灰时,公墓竟说墓地已涨价,要他补交9万才能下葬!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10年前,彼时还硬朗的老母亲突然和李先生提起身后事。 李先生虽然心里不是滋味,但他深知,这是无法回避的话题。作为一个孝顺的儿子,他决定亲自到公墓为母亲选墓地。 在公墓李先生看中了一块风水宝地,依山傍水,风景秀丽。他想,母亲一定会喜欢这里的。 当时这块墓地的总价是15600元。李先生掏出1000元定金,签下了购买合同。合同约定,墓地总价15600元,首付1000元,日后安葬时再付清14600元尾款。 李先生将这视为一个约定,一个承诺。他以为只要拿着这张合同,日后母亲就可以安息在这块墓地之上。 然而现实是,10年后老母亲离世,李先生带着骨灰来到公墓,公墓管理处却变了卦。 他们告诉李先生,这块墓地现在已经涨价到了10万,除了约定的尾款,还需要补差价9万元。否则,就不能安葬。 李先生拿着10年前的合同,气得浑身发抖。什么叫合同过期?当初的承诺现在就不算数了吗? 9万元巨款,他上哪儿去筹?可眼下,母亲的骨灰还等待入土为安呢。 无奈之下,李先生将公墓管理处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双方唇枪舌战。公墓方认为,李先生在母亲生前购买墓地是"活人墓",是一种炒买炒卖行为,合同无效。 李先生则坚称,购买墓地是出于自身需求,是一种"未雨绸缪",合同合法有效,公墓必须履约。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与公墓签订的购买合同并不违法,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公墓是特殊商品,购买时间和使用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而李先生购买墓地,也并无转卖牟利的行为。 因此法院判决公墓管理处必须按照10年前的价格15600元履行合同,不得以价格上涨为由加价。公墓管理处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 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公墓经营者将墓地生意当成了"摇钱树",将逝者的尊严踩在了脚下。他们抛弃了基本的职业操守,丧失了起码的社会责任感。 在他们眼里,死者没有尊严,生者的悲痛也可以用来牟利。试问公墓失去了庄严肃穆,失去了体恤和敬重,又怎配称其为"安息之地"? 当然在利欲熏心的经营者背后,也存在着监管的缺位。殡葬,关乎民生,关乎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它不应是一个让资本任意妄为的领域。 现实中,殡葬市场鱼龙混杂,一些公墓动辄涨价、高收费等乱象时有发生,背后往往有着监管的空白和缺失。 此案的一审和二审判决,无疑给了膨胀的公墓乱象一记警钟,但公墓领域的规范之路还任重道远。 它需要更加细致的法律规范,更加完善的行业标准,更加严格的执法监管,也需要社会各界形成共识,共同捍卫殡葬领域的基本伦理和人文关怀。 一块墓地的风波,看似平淡无奇,却折射出社会的一些症结所在。它警示我们,在法治的路上,在社会文明的路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让逝者得到安息,让生者得到慰藉,让人性回归善良,让道德回归本真,这是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也是我们不能放弃的追求。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生命的旅程有限,但生命的意义却是永恒。 对此您有何看法呢?
云南,一男子花15600元,为母亲选了一块墓地,10年后母亲去世,可当男子去安葬
玉尘飞啊
2024-07-24 15: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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