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人带着老战友去相亲,当晚,战友和女人在宾馆滚了床单,事后女人翻脸讨要1万块赔偿,战友不同意“装死”,结果相亲女恼羞成怒告上法庭,法官的话让所有人傻眼了! (案件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陈文彪强奸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蒋先生是位退役军人,靠着勤奋经营着一家公司,生活过得有滋有味的。 某次聚餐时,突然得知自己的老战友陈某还单着,于是心肠一热,便做起了拉媒的活,把好友张女士介绍给了男人。 张女士皮肤白皙,大眼睛小嘴巴,当即引起了陈某的兴趣,就这样本着送佛送到西的原则,蒋某出面在一家酒店宴请了二人,期间,三人玩的不亦乐乎,酒也喝了不少。 由于天色太晚,蒋先生索性在酒店开好了房间,疲劳中,自己先去休息了。 殊不知饭桌上,老战友和张女士早就看对眼了,趁媒人睡着后,便抱在一起进了房间,干柴烈火中发生了关系。 本以为这是个两情相悦,大圆满的故事。 岂料天亮后,望着身边熟睡的男人,张女士惊慌的离去,不久蒋某突然收到了讯息,点开一看,是女孩身上的抓痕,还泛着一些血迹。 聊天中,张女士控诉老战友殴打自己,并在其不悦的情况下,强行多次发生关系。 “蒋哥,你说这事怎么了吧!” 眼瞅对方认真了,男人急忙通知了自己的老战友,自知理亏,老战友同意花1万块和对方私下达成和解。 然而,转眼间日子到了,张女士这边连个毛都没收到,“这不是羞辱我吗?”于是一怒之下将遭受的欺负告知了父母。 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张家人一纸诉状把陈某告上了法庭。 面对原告提出的惩罚要求,陈某的律师辩解道:从当日三人一同吃饭一同玩耍的过程来看,并不存在强迫行为。 而且,发生关系时,女人并未及时阻止,可以视为“自愿”,因此被告人是无罪的。 但法官却驳斥了此种说法,因为从采集到的信息来看,当晚女人的确处于醉酒状态,意识非常模糊,而陈某却趁其不备,强行发生了关系。 虽然其事后辩解称是脑子一热,想到了前女友,但事实胜于雄辩,强奸要素已经构成。 为了尽可能少判几年,陈某又向张女士家赔偿了37200块,最终法庭念其态度诚恳,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执行。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