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孤老立遗嘱:30万存款留给老同学!不料同学取钱时,银行却拒绝支付,老人理论未果,一纸诉状把银行告了,法院这样判了!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午后,杨大爷缓步走进了市中心的某大型国有银行营业厅,杨大爷今年已经85岁高龄,平日里很少出门,但今天他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办。
杨大爷拄着拐杖,小心翼翼地走到柜台前,柜员看到这位老人家,立即起身相迎:"老爷子,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的吗?"
杨大爷从口袋里掏出一叠文件,轻轻放在柜台上,说道:"小姑娘,我是来办理一笔提款业务的,这是我朋友樊先生的存折和遗嘱,他已经去世了,我是他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我想把他账户里的30万元存款取出来。"
柜员接过文件,仔细查看起来,她发现存折确实是樊姓老人的,上面显示余额为30万元整,但当她翻看那份手写遗嘱时,脸上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杨大爷,非常抱歉。"柜员礼貌地说道,"虽然您提供了遗嘱,但我们银行无法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按照规定,我们不能直接将存款交给您,您可能需要通过法院确认遗嘱的效力,或者由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
杨大爷听后,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他叹了口气,说道:"樊先生生前无儿无女,一直都是我在照顾他,他临终前特意立下遗嘱,指定我为他的监护人和遗嘱执行人。这些都是他亲笔写的,绝对不会有假。"
柜员同情地看着杨大爷,但仍然坚持道:"对不起,杨大爷,即便如此,我们也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
眼见沟通无果,杨大爷收起文件,拄着拐杖慢慢走出了银行,回到家中,杨大爷坐在书桌前,陷入了沉思。
杨大爷和樊先生相识于1952年,那时两人都是刚入学的大学新生,虽然专业不同,但因为同乡的缘故很快成为了好友,毕业后,两人都留在了这座城市工作,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
樊先生终身未娶,也没有其他亲人。随着年龄增长,他的身体状况逐渐变差,杨大爷作为多年的挚友,主动承担起了照顾樊先生的责任,他经常去樊先生家里帮忙打扫卫生,陪他聊天解闷,有时还会给他煮些可口的饭菜。
2022年初,樊先生的身体状况急剧恶化,他意识到自己时日无多,便郑重其事地立下了遗嘱,在遗嘱中,樊先生将杨大爷指定为自己的监护人,并授权他全权处理自己的遗产,他在遗嘱中表示,这些遗产全部归杨大爷所有,以感谢他多年来的照顾和陪伴。
樊先生立遗嘱时,特意请来了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作证,他在遗嘱上签字按手印,并录制了视频,以证明这份遗嘱确实是他本人的真实意愿,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樊先生最终没有办理公证手续。
2023年5月,樊先生安详离世,享年86岁,杨大爷按照樊先生的遗愿,为他操办了葬礼,并开始着手处理遗产事宜,银行存款成了难题。
经过深思熟虑,杨大爷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在律师的协助下,杨大爷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起诉书中,杨大爷要求法院确认樊先生的自书遗嘱合法有效,并判令银行向其支付樊先生账户中的30万元存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法院组织了开庭审理,庭审当天,杨大爷详细陈述了他与樊先生的关系,以及樊先生立遗嘱的经过,他提交了樊先生的自书遗嘱原件、录像证据,以及当时在场证人的证言。
银行方面的代表则辩称,他们拒绝支付存款是出于谨慎考虑,以防止可能的诈骗行为,他们认为,没有经过公证的自书遗嘱存在被伪造的风险,银行有权要求更有力的证明。
法官仔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法官宣读判决时说道:"经过审理,本院认定樊先生的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内容真实,是樊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明确指定杨大爷为遗嘱执行人,授权其处理遗产,因此,该遗嘱应当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判决生效后,银行按照法院要求,将30万元存款及利息如数转交给了杨大爷。
对于杨大爷来说,这场历时近一年的法律战虽然辛苦,但却是值得的,他不仅履行了对老友的承诺,也为其他面临类似情况的人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范例。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杨大爷说:"我们这代人,最看重的就是信义二字,樊老哥信任我,我就一定要帮他完成心愿。这不仅是对他的尊重,也是对我们多年友谊的珍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即使在法律程序看似繁琐的情况下,只要我们坚持真理、尊重他人意愿,终究会得到公平公正的结果,同时它也提醒我们,在处理遗产继承等重要事务时,最好通过正规途径如公证等,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杨大爷和樊先生的故事,不仅是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深厚友谊,更是一个关于信任、责任与坚持的生动教材,它让我们看到,即使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那些珍贵的传统美德依然在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