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版陈世美!”北京,小伙辍学送外卖供女友上大学,谁知女友毕业后,却说两人圈层不一样,要和小伙分手,小伙供了女友6年,吃了很多苦,没想到,女友拿出4万元说:想把钱还给他。小伙的反应让人意外!网友: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案例来源:现在就告白)
王彤和林杰一起考上了大学,然而,高兴没多久,王彤就开始为学费发愁了。
她家里贫困,根本负担不起她的学费,就在她觉得自己前途渺茫时。
深爱她的林杰放弃了自己读大学的机会,外出打工给王彤攒学费。
后来,林杰和王彤一起到了北京。
林杰找了一份房产销售的工作。
他想着自己一边打工赚钱,一边可以陪伴王彤,万一有什么事情,他都可以出现在她的身边。
而且,每月林杰留下一两千房租钱和生活费,剩下的钱都给了王彤。
而王彤则心安理得的上学,享受着林杰对自己的付出和爱。
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就在两个人的生活过的倒也平淡温馨,可是一场意外打破了一切。
王彤出了一场车祸,她觉得自己拖累了林杰,便发信息说:“我爱你,咱们没有办法在一起了。”
林杰是一个很有担当的人,他没有放弃,反而给王彤交了医药费。
他安慰王彤说:“你别哭,钱的事情我来想办法。”
那一段日子,林杰为了能照顾王彤,他辞去了房产销售的工作,找了一份送外卖的工作,因为这个工作时间灵活。
为了能省下一些钱,林杰租了几百块的地下室,环境闷热潮湿,他也咬牙硬撑,只想着能让女友快点好起来。
那段时间,林杰过得非常苦,王彤心里也很感动。
后来,王彤康复出院,回学校继续上学。
而林杰为了能离王彤近一点,就在学校附近的一家饭店当帮工。
一天,王彤和室友出来逛街,路过这家饭店。
正巧看到林杰扛着一袋面粉,正在卸货。
王彤拉着室友想趁着林杰没看到赶紧走,她可不想让室友知道那个灰头土脸的人是自己的男朋友。
王彤刚走两步,室友问她:“那个人是不是在叫你?”
王彤连头也没回直接说:“没有吧,可能是认错人了。”
后来,林杰问王彤这件事的时候,她敷衍着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林杰没有多想,继续默默的付出。
随着时间推移,王彤发现她和林杰没有共同话题了,她觉得林杰说话跟自己根本不在一个层次。
而且,林杰总是让她省着点花钱,但她觉得自己买一些高档衣服,也是为了出去有面子。
王彤毕业后,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成了一个女白领,收入也算丰厚。
她觉得和林杰的差距越来越大,感觉不是一个圈层的人了,而且三观不同,无法在爱了。
为此,王彤准备了4万块钱,她想把这些钱给林杰,补偿他这么多年对自己的付出。
当林杰看到王彤提出分手,他愣住了,心底五味杂陈,他强忍着泪水,这些年的付出终究是错付了!
有人劝王彤,林杰为你做了这么多,这么爱你的人,真的舍得放弃吗?
王彤却回答:“有舍才有得,但是,不爱了就是不爱了。”
林杰听到王彤这么说,一时间泣不成声,哽咽了半天只说了一句:“祝你幸福!”
他保留了自己的最后一丝尊严,转身离开了。
王彤追了上去,想和林杰说清楚一切,而林杰早就消失在人群中……
那么,从法律方面我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1、林杰供王彤读完大学,本以为能和她步入婚姻,没想到,王彤上岸先斩意中人。
《民法典》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王彤家庭贫困,是林杰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去打工供她读大学。
可是,王彤毕业有了工作后,发达之后,却嫌弃林杰配不上自己,将他甩掉,这种做法难免让人唾弃。
2、林杰供王彤读书的费用,可以要回来吗?
《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林杰和王彤恋爱6年,又供女友读大学,支出很多费用,如果这些钱是日常支出,可能无法要求对方返还,因为这会被认定为赠与。
当然,林杰也没有问王彤索要这笔钱。
王彤拿出4万元,想还给林杰这些年的付出,至于林杰会不会接受,两人可以协商。
3、林杰供王彤读大学的学费,可以当做债务吗?
《民法典》第667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林杰能够证明这些钱实际上是借款而非赠与,那么,他可以主张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返还。
不过,林杰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比如,转账时是否成立借款合意等。
如果,林杰拿不出证据,那么他给王彤交的学费和生活费都属于赠与,是要不回来的。
痴情一场,换来了对方的无情抛弃,美好的爱情也没有抵过人心易变。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感情中,任何人都不要为了一个人放弃自己的理想和奋斗。
对此你怎么看呢?
人物均为化名
金刚
年轻人只当交学费抹干眼泪开始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