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淮安,男子和妻子冷战分居67天,却突然接到,妻子因做人 流手术失败,导致死亡的消息。他赶到医院讨要说法,却发现“丈夫”另有其人,而且这人还签字拿走了55万的赔偿金。男子火冒三丈,在查看了妻子的病历后,真相让他五雷轰顶! 陆某和张某是一对恩爱的夫妻,结婚五年来,他们一直没有什么大的争吵。可就在今年年初,一件小事却引发了他们婚姻的危机。 那天,陆某下班回家,看到张某正在和一个男人聊微信。陆某问那是谁,张某却支支吾吾,不愿意正面回答,陆某有些生气,追问是不是认识的人?为什么不愿意告诉他? 张某被问得烦了,脱口而出,就是以前的同学,好久没联系了,他问我最近过得怎么样,就回复了几句,没什么大不了的! 陆某没有放过这个话题,一直追问,张某不耐烦也提高了嗓门,两人大吵一架。 "你够了!我受够了你的管东管西!你以为你是谁啊?我的监护人吗?张某被彻底激怒了,摔门而去。 陆某楞在原地,他没想到这个话题会引发妻子如此大的反应。他后悔了,想去追张某,可张某已经气冲冲地回了娘家。 他打了几个电话,发了几条微信,可张某既不接听,也不回复,铁了心要和他冷战到底。陆某无奈,只能暂时放下,等双方都冷静一些再去沟通。 谁知,这一等就是两个月,陆某每天都在煎熬中度过,他无数次想去张某父母家找她,可又怕自己一时冲动说错话,加深了彼此的误会。 就在陆某还在纠结如何挽回妻子的时候,一个噩耗却传来:张某去世了。 陆某如遭雷击,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颤抖地拨通了岳父的电话,岳父哽咽着告诉他,张某前几天突然回家,说是怀孕了,要去做人流。谁知,手术出了意外,她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 陆某赶到医院的时候,太平间里只剩下张某冰冷的遗体。他抱着妻子的尸体号啕大哭,心如刀绞,他恨自己,恨自己没有早点去找张某和好,恨自己没能保护好她。 更让陆某崩溃的是,医院给的赔偿金,已经被一个自称是张某丈夫的男子签字领走了。 "怎么可能?她的丈夫明明就是我!你们怎么能把钱给别人?"陆某质问道。 陆某拿到了张某的病历,仔细看了起来,却发现了更令他绝望的事实:病历上清楚地写着,张某已经怀孕40天了!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就在他们分居的这两个月里,张某背着他和别的男人好上了,还怀上了别人的孩子!一想到这里,陆某就感到天旋地转,五脏六腑都在翻搅。 陆某浑浑噩噩地回到了家,房子里到处都是两个人的合影,曾经的甜蜜如今看来是那么讽刺,他狠狠地把所有的照片都砸碎在地上,歇斯底里地吼叫。 许久,陆某终于冷静了一些,他开始思考,那个和张某私通的男人究竟是谁。会不会就是张某微信里的那个同学? 陆某辗转反侧了一夜,天亮时,他做出了一个决定:他要找到那个男人,要他把属于自己的赔偿金交出来!毕竟,在法律上,自己才是张某唯一合法的丈夫,也是唯一有权继承她遗产的人。 陆某来到了岳父母家,质问他们那个男人是谁。岳父母支支吾吾,只说一切都过去了,让他不要再追究。 陆某发了火,说自己作为张某的丈夫,有权分割赔偿金。岳父母却坚决地拒绝了,无奈之下,陆某无奈,只能求助法律。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金,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医院的赔偿金属于张某个人的合法财产,她并没有订立遗嘱,按照法律理应由陆某作为合法配偶继承,那个冒充丈夫的男子无权领取,医院将赔偿金给他也是不合法的。 在律师的协助下,陆某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将岳父母和那个冒领赔偿金的男子告上法庭。他坚信,作为张某的合法丈夫,自己理应获得相应的赔偿金份额。 这个案件也给医疗机构敲响了警钟:在办理医疗事故赔偿时,一定要严格审查领取人的身份信息,不能随意将赔偿金发放给无权领取的人。 否则,不仅会侵害死者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医院自身也可能面临赔偿损失的法律风险。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传奇故事)
2010年江苏淮安,男子和妻子冷战分居67天,却突然接到,妻子因做人流手术失败
福星徠说事
2024-09-24 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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