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谬至极!”河南一男子,与妻共度二十余载,不料妻子突然病逝,男子欲继承其房产,却遭公证处奇葩要求:需证明妻子无非婚生子女!男子怒不可遏:“要我证明妻子忠诚?你们良心何在!” 郭有庆愤怒地质问工作人员:“我和妻子情深意重,从无二心,哪来的非婚生子女?”工作人员无奈回应:“郭先生,我们需此证明以防遗产纠纷,望您理解。” 郭有庆气愤难平,与妻子恩爱多年,竟被如此猜疑。他怒吼:“此等证明,岂非对死者不敬,对我侮辱?你们让我何处寻此证明?” 公证处表示,权威部门证明即可。然而,郭有庆奔波于派出所、社区,均遭拒绝。派出所称从未开具此类证明,社区亦表示无法掌握家庭私密。 那么,法律如何看待郭有庆的困境? 首先,郭有庆妻子名下房产,因婚后购买,故他拥有一半产权。另一半则属遗产,依《民法典》,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郭有庆女儿及岳父均放弃继承,房产应归郭有庆。 其次,公证处要求证明妻子无非婚生子女,实则因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但按照公证处规定,若妻子有私生子女,房产遗产亦应有其一份。 最后,郭有庆是否应提供此证明?法院给出答案:继承权登记无需此证明,只需如实陈述。即便妻子有非婚子女,亦需对方主张继承权,郭有庆无义务主动举证。 在媒体与法院协助下,郭有庆终获继承权证明书,房产得以过户。此事引人深思,公证处应如何平衡规定与人性,值得探讨。 (文中人物均是化名)
“荒谬至极!”河南一男子,与妻共度二十余载,不料妻子突然病逝,男子欲继承其房产,
小玲军武
2024-09-25 11: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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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te
让公证处人员证明自己无非婚生子女才能入职,且其死后十年内无发生非婚生子女争夺遗产为重要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