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广东14岁少年在公交车上突发心脏病昏迷,母亲请求司机送医但遭拒,只因需领导批准。领导指示不能改线,母亲无奈拦车,但少年最终不幸去世。母亲要求公汽公司赔偿50万,法院审理结果出人意料。
2019年8月8日,14岁的少年小冬(化名)和妈妈一起坐公交车到动物园。 小冬一直想去动物园玩,只是学校的课程不能耽误,妈妈允诺他暑假的时候就带他出来玩。 小冬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他高兴地看着窗外,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暖洋洋的。 突然,小冬的身体抽搐起来,他失重地跌倒在地上,皱着眉头发出痛苦的呻吟。 短短几秒的时间,小冬昏迷过去。 小冬的妈妈反应过来,她试图叫醒小冬,小冬却怎么也没反应。 身旁的乘客们也注意到了,有人慌忙地到司机身旁,请求司机停下。 “停下停下,有个小孩在车上晕过去了,怎么叫都不醒!赶紧到医院吧!” 不少乘客都被这一幕吓到了,纷纷附和,让司机把车开到医院。 小冬的妈妈站起来,慌乱地跑到司机身边,急切地说:“救救我的孩子吧,把车开到医院去,快点!快点!” 小冬妈妈哀求司机把车开到距离这一站仅有四分钟路程的医院。 司机却严词拒绝:“不行,路线是固定的,我也没办法改路线。” 小冬妈妈扑通一声给司机跪了下来。 一旁的乘客于心不忍,催促司机把车开到医院。 司机见乘客们一致这么要求,只好停下车,拿出手机,跟领导汇报。 “领导,我这里有一个小孩昏过去了……” 司机先是拨打电话,再是发信息、拍照片、发照片…… 此刻悲痛欲绝的小冬妈泪流不止,抱住小冬撕心裂肺地对司机说。
“你不想去医院就直说啊,为什么耽误我儿子的救命时间啊!” 车门打开后,乘客们从公交车上下来,站在马路上拦截过路的车辆。 很快,一辆好心的私家车载上了小冬母子到医院。 但遗憾的是,小冬昏倒属于心源性猝死,心源性猝死的抢救时间非常短。 而事发时在公交车上浪费了太多时间,已经过了最佳抢救时间了。 小冬妈妈跪下哀求医生救救自己的孩子。 医生表示自己会尽力而为。 可惜,尽管医院派出了最好的医生来救治小冬,但奇迹没能发生。 在事发的21天后,小冬离开了人世。 小冬的妈妈痛恨极了“害死”儿子的司机和其领导,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 小冬方妈妈要求公交公司赔偿自己精神损失、死亡抚恤以及丧葬费共计50万。 番禺法院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一条之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案中,驾驶员没有积极履行法定救助义务,使小冬丧失了可能得到及时救治的机会,对小冬的死亡存在一定过错,向小冬的家属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5万余元。 法院的处理结果并未让公交公司满意,公交公司方提起了上诉。 第二次受理时,法院调整了公交公司的责任比例,将一审的25万元赔偿调整到承担16%的责任,即赔偿8万元。 这件令人悲痛的时间提醒我们,在遇到类似的突发状况时,无论是在道德还是法律的层面,都需积极救助他人。 以免相同的悲剧再次发生。 (信源:北京青年报官网 2021.3.2《广东14 岁男孩在公交上晕倒司机拒送医,最终身亡,司机被索赔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