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老人家火了!广西玉林,一老人占用人行道摆摊卖砧板被人举报了,城管员到场对老人进

雷雷说趣 2024-10-13 01:51:58

这老人家火了!广西玉林,一老人占用人行道摆摊卖砧板被人举报了,城管员到场对老人进行劝离,谁知老人是个暴脾气,在城管员多次劝离后,竟然持刀将城管人员按倒在地。城管员因为老人年龄大,所以不敢还手,只能躺在地上边求饶边劝说老人不要激动。目前,警方介入后双方已经和解。 (来源:潇湘晨报) 据悉,李大爷靠卖砧板为生。事发当天,李大爷正蹲坐在自己的小摊前,手里拿着一块砧板,不时地向过往的行人展示着。 然而李大爷不知道,他的摊子属于非法占道经营,已经被人给举报了,而举报人表示,李大爷有刀在身,没人敢去劝离。 城管部门立即安排了城管员赶赴现场进行劝离工作,不过当城管员看到李大爷一把年纪还在摆摊,心中还是有些不忍,所以还十分客气地对大爷进行劝离,希望李大爷能理解并离开。 可是城管员劝说了多次,李大爷不仅不听劝,还拿起摊位上的一把刀,威胁城管员赶紧离开,否则就要不客气了。 城管员来对李大爷进行劝离本就是工作,所以他并没有离开,而是再次对李大爷劝离,并希望李大爷放下刀。 这下李大爷可火了,他直接持刀向城管员冲了过去,一把将毫无反抗之意的城管员按倒在地上,然后用刀指着城管员,嘴里不停地谩骂。 这一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吓了一跳。有路人立即报了警,没一会儿,巡逻的民警赶到现场将李大爷和城管员分开,随后进行了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 对于此事,有网友表示,本来还很同情这位大爷的,可当他因为气愤拿刀出来时候,就不觉得可怜了。试想如果有顾客惹怒了李大爷,那后果会怎么样? 但也有网友表示:这么大年纪还出来摆摊,肯定是因为穷得没钱了,城管就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吗?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1、李大爷占道经营,这一行为已经违法。 《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从事摆摊、沿街叫卖等经营活动。临街店铺经营人不得超出门(窗)经营、作业以及摆放广告牌、灯箱或者展示商品。在不影响群众生活、交通通行以及市容环境卫生情形下,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特定区域和时间,允许摆摊设点。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地并非是完全杜绝摆摊,只是摆摊需要去指定的地点,且不妨碍群众行走和交通通行。 因此,李大爷占道经营肯定是不对的,城管员有权对李大爷进行劝离。如果劝离无果,可有权没收李大爷的摊位,并进行罚款。 不过,城管员在执法时必须由两名正式城管员在场执法,少一个都不能执法,而劝离并非执法行为,所以任何人都可以对李大爷进行劝离。 2、李大爷持刀按到城管员进行威胁,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了妨碍公务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2项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李大爷所持的是管制刀具,那李大爷的行为就十分危险了,可以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不过,这件事虽然看起来性质比较严重,但毕竟没有造成伤亡,而且李大爷也满头白发,看上去年龄也不小。如果李大爷达到了70岁,那警方也只能警告,无法对李大爷采取拘留措施。 3、最后,很多网友认为要体谅老人的不容易,他们出来摆摊肯定是缺钱了。 但我们认为,如果在这件事上讲情面,那我们相信肯定会有很多经营者钻法律的空子,将自家老人搬出来,也不用租店面了,直接随地摆摊,看看谁敢动。 大家不用质疑,一旦在这个事情上讲情面,很多经营者会厚着脸皮来钻这个空子,道德在这里根本就不顶用。 因此,一旦涉及到经营行为,那就不需要考虑年龄问题。对于经营行为,就应该按照法律严格处理。特别是对于食品类的,如果人家连营业执照都没有就随便摆个摊,那一旦消费者吃坏肚子连个赔偿的人都找不到。 关注@法律公开课,从生活中了解法律,从讲解中读懂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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