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宁夏固原,辅警给醉酒朋友办理宾馆入住时,老

阿柯说社会 2024-10-18 18:51:03

“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宁夏固原,辅警给醉酒朋友办理宾馆入住时,老板考虑到醉酒人员的安全,拒绝办理入住,双方遂发生争吵。期间辅警电话报警,可赶来的民警不给面子,还警告辅警:不要闹事!辅警不乐意了,随即与民警发生冲突,后辅警被以“妨碍公务”为由,被拘留10天,同时也被单位解聘。事后辅警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处罚,法院审理后这么判了!

(案例来源:原州区法院)

据悉,高楼是一名辅警,受聘于某支队。事发当天高楼正好休息,晚上的时候和朋友相约出去喝酒。

几个朋友一直喝到凌晨,除了高楼还算清醒之外,其他几个朋友都有些喝醉了。考虑到朋友的安全,高楼带着其中一名醉酒朋友来到附近的宾馆,想要开一间房间,让朋友在这里休息一晚。

宾馆的老板却认为,高楼的朋友是醉酒状态,一个人住在宾馆里,万一出现什么紧急情况,宾馆方面也不好解释,于是拒绝办理入住手续。

高楼埋怨老板有些小题大做,可是老板却态度坚决,说什么也不肯办理入住手续,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高楼随即选择报警处理。

办案民警赶到现场后,经过一番询问,警告高楼:赶紧换另一家宾馆,不要在这里闹事。

高楼本以为大家都是同事,民警一定会对自己有所照顾,没有想到办案民警竟然是这样的态度。再加上高楼也喝了一些酒,情绪激动,遂与办案民警发生冲突。

随后民警以妨碍公务为由,对高楼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这件事闹到了支队后,支队也对高楼作出了解聘处理。

高楼不服,认为公安机关对自己的处罚没有事实依据,遂一直诉状将其告上法庭,并提出以下理由:

事发当天高楼报警后,办案民警赶到现场,经过简单的询问,就要求高楼不要闹事。期间办案民警并未出示警官证,高楼要求对方出示相关证件,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 规定: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本案中,高楼明确要求办案民警出示相关证件,可是办案民警拒不配合,属于明显的程序违法。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本案中,高楼对办理办案民警的行为提出质疑,并对自己与宾馆老板发生冲突的原因进行申辩,可办案民警根本不听,而是直接将高楼用手铐拷走。

办案民警辩称:

接到报案之后,办案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过对酒店老板的询问得知,酒店老板拒绝。为醉酒人员办理入住符合相关规定并没有不妥。

高楼借着酒劲儿,拒不配合办案民警的工作且对民警进行辱骂,妨碍了公务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根据办案民警提供的执法记录仪显示, 高楼对办案民警进行辱骂,阻碍执行公务,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公安机关对高楼作出的处罚适用法律正确。

那么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高楼要求办民警出示警官证的行为,是否是妨碍公务?

法院审理时查明,办案民警赶到现场之后,根据执法记录仪显示,高楼曾要求办案民警出示警察证,但遭到了办案民警的拒绝。故高楼的行为不构成妨碍公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之前,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告知。回归到本案,根据高楼的供述,办案民警并没有执行该项规定。

综上法院判决,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证据不足,违反程序,撤销对高楼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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