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与女友同居了7年,期间,女子多次建议双方父母见面,以便约定婚期。可男子总以各种理由拒绝。等女子30岁的时候,再次与男子商量结婚事宜,没想到男子勃然大怒,指责女子逼的太紧。女子大失所望提出分手,没想到男子当即同意,还把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恋爱期间各项费用105万元。法院的判决或引发争议!
(案例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刘文丹与赵明鑫是男女朋友关系。7年前,两人在一次朋友组织的聚会上相识。
赵明鑫温文尔雅,长相帅气,深深的吸引了刚踏入社会的刘文丹。而刘文丹的青涩、懵懂,同样也激发了赵明鑫的保护欲。
两人在互换了联系方式之后,聊了没多久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又没过多久,两人就开始同居。
刘文丹作为从农村走出来的姑娘,骨子里还是比较传统。她觉得两个人的关系,已经到了见双方家长的地步,可是每当她提出这个想法,赵明鑫总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这一晃就是7年。
如果不是刘文丹突然间意识到,自己已经30岁了,她可能还不会跟赵明鑫摊牌。
面对赵明鑫的果断拒绝,刘文丹心灰意冷。女人不就是图一个归宿吗?自己已经付出了7年的青春,不能再这么耗下去了。
为了给赵明鑫施加点压力,刘文丹提出了分手。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赵明鑫不仅痛痛快快的答应了,还责备她逼的太紧。
不仅如此,赵明鑫不甘心这7年花的钱打了水漂,一纸诉状把刘文丹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归还恋爱期间花费的105万,并提出以下几点理由:
赵明鑫家境不错,两人恋爱期间的所有花费,均为赵明鑫一人支付。并向法院提交了恋爱七年中,自己给刘文丹的转账、购物等花费,共计105万元。
《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既然刘文丹决定分手,视为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赵明鑫自然有理由要求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刘文丹多次要求结婚,并以分手来威胁赵明鑫,这让赵明鑫压力很大,最终才同意分手。这段感情的结束,刘文丹的逼迫占到多数原因。
刘文丹辩称:
恋爱期间赵明鑫转给自己的钱,基本上用于两个人的同居生活,并非纯粹的赠与,刘文丹无权归还。
两个人已经恋爱7年且同居,刘文丹提出结婚的请求,符合情理,并不存在逼迫等情形。
那么法院该如何判决?
本案的焦点在于,赵明鑫转给刘文丹的钱,是赠与还是用于日常生活。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法院审理认为,刘文丹提出结婚的请求,符合大部分妇女的意愿。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两人恋爱期间,赵明鑫赠送给刘文丹的财物,被视为一般性赠与。
综上,法院驳回赵明鑫的诉求。
对此你怎么认为?
老yu
想白嫖七年,门都没有,渣男
患不均 回复 10-27 09:18
是女方不同意结婚吗?
相逢是缘 回复 患不均 10-27 16:44
你踏🐎不看吗
你还在吗
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用户10xxx33
同居是事实婚姻应入档案,否则同居判重刑。
小无锡 回复 10-28 05:00
坑你妈!
肥哥
告他强奸,我不愿意即强奸!
凉风有信
这法官判得合情合理,有什么争议,成年人,何况这女子以情相牵,你违了她的意,又想着吃不放手?还像小孩子般,你吃了我的东西,你要还给我。
一直在努力的路上
应该找这个男的赔偿7年青春损失费,名誉费。
七色阳光
七年105万,平均每一年15万,两个人的生活支出是合理的
用户16xxx05
反告他长期嫖娼,105万就是嫖资,有转帐记录,来啊,互相伤害啊[哈哈笑]
一生有你 回复 10-27 14:35
还互相伤害,老娘只要一次不同意就告你强奸看你进去踩缝纫机不
晓梦春心 回复 10-27 12:45
为了一个渣男,把一个良家搞进去,不划算
毛不亦
渣男一枚,鉴定完毕
用户10xxx28
这样的人注定打光棍,
侯风
这判罚没有问题,怎么会引起巨大的争议呢?又博老子的眼球
用户18xxx18
想白嫖
用户11xxx04
可怜接盘侠
用户10xxx27 回复 10-27 08:52
脑子有坑,人分手了就得当尼姑是吗?怎么的,当和尚看到别人找对象就非得脑子里意淫一下才舒服。那女人分手都30了再找还能有童男子?
哦俩 回复 10-30 15:09
说的对!接盘侠最倒霉了 应严厉打击未婚同居!
朱戈日月
畜牲啊
城哥
这种男人不能要,一味推诿肯定有不可见光问题。或外面早已有女人。女孩子交友须谨慎!
用户10xxx40
渣男,丢尽男人的面子,一个好女人这么痴心对你,等了七年,也付出了七年最宝贵的青春,你居然还这样做,还是人吗
大足球数据分析
法院判的没毛病啊,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嗳惢誶
拖人家30好意思,带这样子玩么!!
土豆
这渣男一开始就冲着白嫖去,处处留帐就说明问题。
悟
女性在婚前同居是最大的错误
哦俩 回复 10-30 15:11
说的对!假如同居不结婚,以后就没真爱了,而且未婚同居对方从心里上看不起,觉得太随便,但是永远不会告诉对方
Chloe
这女的应该谢谢渣男不娶之恩!
Tinkle Sky
作为男人,像这种情况我认为不仅男方不能索赔,男方反而应该赔偿女方青春损失!很多人被电视剧里谁的青春不是青春这句话误导了!一个优秀的女人过了30岁就很难找到跟她各方面都匹配的男人!相反,一个优秀的男人,即使40岁我想也不难娶到年轻貌美的女人!这就是现实!!!文中这种男人拖没了女孩的青春,拖的女孩错过了最佳的择偶年龄又抛弃她是何其恶毒?大家说不该赔偿吗?
兔谋大业
这个男的真不知道怎么说你,之前人家跟你撒尿还是一条线,你还告人家,人家现在撒尿都成一把扇了!
火山岛
保护妇女权益,应判男子担误女子生育最佳时段的损失!
76768
同居六七年,老实人接手要多少彩礼吗?
BZQing
男:我不结婚只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我也只是脚踏两只船做着备胎。
漫游在川北
法院为什么要接这种无聊的案子?
用户56xxx20 回复 10-28 23:33
只要男的告,法院就必须接
用户12xxx71 回复 10-27 11:48
标的105万,要交的诉讼费是很可观的
用户10xxx08
白嫖失败,活该
翩翩
这男人特别恶心
用户98xxx45
女人和这个男人同房7年了, 因为二个人在一起时间也这么长了,所以女人提出结婚了也合情合理的,如果这个男人不同意结婚-证明这个男人早就有老婆和儿子的。所以这个男人才这样拖下去不想结婚! 女人这个青春全部给这个男人用完了!还要女人赔偿你100百万! 本来这个男人就要赔偿女人这7年的青春期1200000元才对的!
妳若安好便是晴天
男的想白嫖不成,女的守候一份没有结果恋情,浪费青春和时间
精钢
现代有女子提出要和结婚是真心了,你却是各种理由不结婚,明显是贪色骗了做情人有得玩,这种人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费,并且还要坐牢先得
阿元美食,顺
想要白嫖!
一生平安
没毛病啊
用户10xxx38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就是耍流氓
念念
不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海曲一夫
同居分手,民俗该为二婚。~同居,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中该为:通奸。
哦俩
应严厉打击性开放思想,腐蚀人思想伤风败俗,让人走上歪道是糖衣炮弹,很容易传播艾滋病和梅毒等病菌,艾滋病最长有8-9年潜伏期,期间可能没任何症状!社会学校和孩子的家长应更大力宣传忠贞洁身自爱的爱情观,不能未婚同居,守忠贞道德前途一片光明
用户10xxx78
这男的要不得🉐,
鸟哥
这不是男人
用户35xxx27
这个女的就是贱!同居半年至一年男方不提结婚就该离开,
用户40xxx26
呵呵
宝宝唐美雅
同志。
用户16xxx17
相处7年,不想结婚,还想白嫖。这不仅是渣男,是彻头彻尾的流氓。把一个22岁姑娘玩到30岁,说抛弃就抛弃,天打雷霹杀千刀的畜生。
小蛋蛋的小白兔
渣男
萍水相逢
现实生活中没有这样的事情的。
用户56xxx20 回复 10-28 23:37
无语,我这还认识男的当时穷,女的,不在意,,男的说要给女的好生活才结婚,女的还挺感动,结果生意越做越大拖到女的32岁,女的说什么男的都不愿意结婚,说还不够给女的更好的生活,女的死心分手,男的还在朋友圈装模作样说为什么就不能再等他两年,恶心,妈的女的都等他十年了
西早
女的被白嫖7年还耽误了7年青春!可怜可怜!
明月
女子可向男子索赔青春损失费120万元!
多愁善感
那男的太过分了……
竹风
有条件就结婚才是正道
祥诚
恋爱一年不想结婚的就是耍流氓。
用户99xxx35
七年还不结婚,人家姑娘都熬成剩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