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两口毫无怨言的帮衬儿子儿媳带孩子,儿媳却整日沉迷打游戏中,孩子不带,饭也不做。到了饭点,自己点外卖吃。公公实在看不下去眼了,教训儿媳几句。儿媳怒斥:我自己父母都没教育我呢?你有什么资格教育我?
(案例来源:发现融媒体)
自从儿媳王莉芳怀孕后,老李夫妇便满心欢喜地搬进了儿子李显辉的家中,全心全意地照顾着儿媳。
他们不让王莉芳插手任何家务,包括做饭,生怕她有任何闪失。
孩子出生后,老李夫妇的忙碌并未减少。他们不仅要继续承担家务,还要帮忙照顾孙子。
然而,他们全心全意付出并未换来儿媳的感恩。
王莉芳整日都窝在家里,沉迷于网络游戏的世界中,将年幼的孩子完全交给了婆婆张阿姨照顾。
张阿姨虽然辛苦,但出于对孙子的疼爱,总是默默承受着这份重担,日复一日地抱着孩子,连做饭的时间都挤不出来。
一天傍晚,当家中的其他人都期待着能吃上一顿热腾腾的晚餐时,王丽芳却自顾自地点起了份外卖,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老李看到这一幕,非常生气,全家人都没吃晚饭呢,还饿着肚子。
于是,让王莉芳暂时抱一会儿孩子,让张阿姨下楼买点菜回来,做晚饭吃。
没想到,王莉芳却的冷漠回应:买个东西不能抱着孩子一起去吗?我正忙着吃东西呢!
老李一听,心中的怒火瞬间被点燃。
他怒斥王莉芳缺乏教养,不懂得体谅长辈的辛苦。
王莉芳一听炸了,毫不示弱,拿起手机边拍边说:是啊,我就是没教养,但我没教养也轮不到你教育我。
这一幕,让家中的气氛瞬间降至冰点。
老李试图以长辈的身份教育王莉芳,告诉她过日子要同甘共苦,不能只顾自己享受。
然而,王莉芳根本不服,振振有词地反驳道:我花的是自己的钱,我有权决定怎么花。
儿媳的态度让老李感到既无奈又痛心,他感叹道:真是造孽啊,娶了这样的儿媳!
就在这时,儿子李显辉突然插话,试图平息这场争吵。但他的介入并没有让情况好转,反而让矛盾更加激化。
当老李愤怒地要求小芳放下手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不想让王莉芳再拍摄时,
王莉芳认为,作为儿媳,她并没有做错什么,反而指责公公和婆婆对她不公。
她挑衅地说:你敢动我试试?你一个公公的,敢教训儿媳我爸我妈都没有资格骂我!你养活我吗?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老李,他几乎要冲上前去,但被张阿姨及时拦住了。
李显辉见状,也加入了争吵,但他的立场并不坚定,只是在父母和妻子之间左右为难。
儿媳的行为,让张阿姨也失望透顶,她气愤的说:以后你们管好你们自己的孩子吧!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时?
1、老李夫妻放弃享受老年生活,来帮忙带孩子,王莉芳应该知感恩,孝顺老人。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王莉芳作为儿媳,应当心怀感恩,以实际行动去孝顺和回报公公婆婆,才能让家庭合睦。
2、父母有照顾子女义务,公婆帮助带孩子,是出于情分,而非义务。
《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在本案中,王莉芳将照顾孩子的责任完全甩给公婆,而自己则整日沉迷于游戏中,这种行为显然是不负责任的。
《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父母对孩子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这意味着,他们应该亲自照顾孩子,承担起作为父母的责任。
公婆的帮助带孩子,虽然是一种支持和关爱,但本质上是出于情分,而非义务。
他们愿意伸出援手,是出于对家庭的热爱和对晚辈的关心,但这并不意味这是他们的责任。对于公婆的辛勤付出,心怀心怀恩,营造一个和谐家庭氛围。
3、李显辉的态度也有问题,他应该为父母说句公道话。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李显辉作为连接父母与妻子的桥梁,他应当在家庭纷争中起到调和与平衡的作用,特别是在妻子王丽芳对待父母的态度问题上,他应当勇敢地站出来,为父母说句公道话,劝说王丽芳反思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