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贵州遵义,10岁男孩在小区里骑自行车,将前方9岁男孩撞倒致其脑死亡,家长不接电话也不赔偿。被撞男孩父亲哽咽:我儿子多器官衰竭,只剩最后一口气了。 在贵州遵义的一个宁静小区里,小杨正快乐地骑着车,突然,一辆快速驶来的自行车撞上了他,小杨瞬间失去了控制,狠狠地摔倒在地,后脑勺撞击到了坚硬的水泥路面。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事故发生后,小杨的父母迅速赶到现场,将他紧急送往医院。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小杨虽保住了生命,但医生宣布他已经脑死亡,生命体征仅靠药物维持。这个消息对小杨的家人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他们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内,小杨静静地躺着,身上插满了管子。他的父母站在床边,眼泪不住地滑落。他们无法相信,就在几天前还活蹦乱跳的儿子,如今却变成了这样。 小杨的父母在悲痛之余,试图联系撞倒小杨的男孩小陈的家长,希望能共同解决这起不幸的事件。然而,他们没想到的是,对方家长的态度竟然异常冷漠。电话还一直无人接听,信息发送过去也如同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 小杨的父母感到十分绝望,他们认为,即便是小孩子之间的意外,作为家长也应该站出来,负起相应的责任。然而,小陈的家长却选择了逃避,这让他们感到十分的愤怒。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杨的医疗费用不断增加,而对方家长的不管不顾,使得这一切都落在了小杨家人的肩上。 在绝望中,小杨的父母决定寻求媒体的帮助,希望通过舆论的压力迫使小陈的家长出面。此外,他们还联系了物业和警方,希望能有一个公正的解决。 对于这件事,有一些人认为小陈的家长应该负全责,就是因为他们的孩子才造成了小杨的不幸。而有另一些人则认为,小杨的父母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他们没有看好自己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尽管小陈还只是一个10岁的孩子,但他的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如果未成年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其监护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在小杨的案例中,这包括了巨额的医疗费用以及未来可能的康复费用。此外,如果事故导致了残疾或死亡,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小杨的父母所遭受的精神损害也是不可估量的。《民法典》规定,对于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小陈的监护人还应当对此进行赔偿。 然而,面对这些法律规定,小陈的父母却选择了逃避,这不仅令人失望,而且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小杨的父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可以选择起诉小陈及其监护人,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个悲剧,不仅是两个家庭的不幸,也是整个社会的痛。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不容忽视,家长的监护责任至关重要。在法律的天平上,每一个未成年的行为都牵动着其监护人的责任与义务。 我们无法预知意外何时会发生,但我们可以做好预防,为孩子们筑起一道安全的防线。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成长。 信源:闪电新闻——2024.11.18《10岁男童骑车撞9岁男孩致脑死亡 “对方家长不接电话也不缴费”》
11月10日贵州遵义,10岁男孩在小区里骑自行车,将前方9岁男孩撞倒致其脑死亡,
炎黄小刺史
2024-11-20 21: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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