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某地,一对男女为了躲人耳目,相约去遥远的广西旅游,没想到因为旅途劳累,再加上天天纵欲无度,男子突发心脏病不幸去世,男子的家属愤怒之下将该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她赔偿100万,没想到法庭却给出了这样的裁定! 吴先生是一位52岁的男人,家有妻室,也有儿子,但是在他的人生旅途中,总觉得有遗憾,那就是忘不了初恋情人。 他和初恋相识于上中专的时候,那时候他是一个第一次进城读书的乡下男孩,因为说话满嘴口音,也因为家里穷不自信,所以当时吴先生非常闭塞,融不进去。 他的初恋陈女士是一位城市里长大的女孩子,从小看多了《钢铁是怎么炼成的》,所以在她的内心中,没有贫富之分,只有友谊之爱。 看到当时的吴先生那么可怜兮兮,穿得破破旧旧,吃饭也是最简单的,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孙少平。 时间长了,他们两个一个是女班长,一个是学习委,交流的机会越来越多,不知不觉就成了恋人。 陈女士的家庭经济条件很好,父亲是当地的市里领导,母亲是一名大学校长,不愁吃喝,还有余威。 因此为了帮助小男友,陈女士总是从家里给吴先生带东西,吃的穿得用的以及学习资料,还有零花钱都给。 就在他踌躇满志地想毕业后娶陈女士为妻子的时候,却遭到了来自家庭的压力。 吴先生本来就因为穷敏感,这次未来的丈夫娘又把自己讽刺挖苦了一顿,于是,一怒之下,他也没打招呼,就去了外地打拼。 在深圳,刚开始他混的并不好,搬过砖,跑过堂,住过天桥,下过地狱。 可以说,越想出人头地越不顺利,当时的吴先生那么惨,他也没有脸面回去。 就这样,七年以后,吴先生终于靠卖东西攒了第一桶金,有了自己的商贸公司。 于是他将电话打了回去给女友,但是没想到,接电话的是个男人,他说他是陈女士的丈夫,旁边还有一个小孩子的呀呀声。 后来,他也结婚了,和自己的女助理,谈不上两个人多么相爱,但是做生意挺合适的。 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为了圆梦,他去了前女友所在的城市里,通过同学找到了她的电话,打过去以后,陈女士接到电话差点哭起来,原来她也在想他。 两个人在咖啡馆见了面,陈女士虽然有点脸色憔悴,但是身材苗条,不像一个中年妇女。 原来,陈女士的丈夫几年前,因为脑出血成了植物人,虽然有保姆伺候着,但是陈女士还是操心。 除了操心,她还缺少男人的关怀和滋润。 分手后,两个人开始在微信上不断联系,吴先生的出现,给陈女士的生活带来了光,她变得越来越活泼,又恢复了上学时候的熠熠风采。 为了弥补遗憾,吴先生提议,带着陈女士去广西某个景点看看,因为上学的时候两个人就畅想过,等到将来毕业以后要去看那里的美丽山水。 对吴先生的提议,陈女士欣然同意,这么多年,守着一个瘫痪在床的丈夫,让她心里非常累,于是她也想彻底放飞。 于是两个人定好了在广西相见的日期,然后分别从自己的驻地坐飞机到了那里。 那几天两个人玩的非常开心,白天在美丽的山水间畅游,晚上就在酒店的房间里反复缠绵。 面对着已经初恋陈女士,吴先生完全恢复了活力,看上去一点也不像50岁的男人。 没想到正是这种夜夜笙歌的过度透支,让吴先生的身体突然出现了问题。 两个人见面后的第五天晚上,刚刚亲热完,吴先生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这个时候陈女士正在浴室里洗澡,没有及时发现。 等到发现的时候,吴先生已经躺在了地上不行了,陈女士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 但是很遗憾,等到医生赶过来的时候,虽然进行了心肺复苏抢救,但是吴先生还是离开了人间。 初恋相见,本来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没想到却演练成了一场悲剧,后来法医给出的结论是,因为过度的劳累和频繁的性生活,引发吴先生心脏猝死。 吴先生的妻子听说丈夫命丧广西,而且是因为和初恋幽会时猝死,心里非常不满,于是将陈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她赔偿100万。 一、那么在这个案子中,陈女士到底用不用赔钱? 其实,吴先生的妻子想多了,在这个案子中,陈女士根本不需要赔钱,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吴先生作为一名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独立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负责。 通俗的说,吴先生是一个成年人,他应该具有辨别识别能力,针对自己已经50岁高龄的身体,不加节制,导致自己心脏猝死,需要自己承担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怪不得陈女士。 二、陈女士存不存在过错? 在这个案子中,陈女士也不存在过错,在吴先生心脏病复发的时候,她正在洗澡,不在身边,等到发现的时候,她马上拨打了急救电话,已经尽到了法律救助的义务,所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不过,陈女士心里一定会愧疚,这种愧疚会比赔钱还会难受,毕竟她非常爱吴先生,因为一场幽会导致初恋命丧黄泉,这对任何一个女人来说,余生都很惨! 关注@女子聊法 ,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广西某地,一对男女为了躲人耳目,相约去遥远的广西旅游,没想到因为旅途劳累,再加上
晓涛看法律
2024-11-20 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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