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内蒙古,岳父身有残疾,将53只羊交给女婿放养,为了感谢女婿,还给了小两口40亩地,1年后,女儿突然离婚,带着孩子回了娘家,岳父生活困难,让前女婿还回53只羊,前女婿:你不说羊给我了吗,你女儿把40万外债留给我了,就不还!岳父起诉到法院,要求女婿还羊,法院判决亮了! 老陈,一个身有残疾的牧民,曾经将53只羊交给了他的女婿高强,让他帮忙放养,这是一份对女婿深深的信任和期待。同时,老陈还慷慨地给了小两口40亩地,希望他们能够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 然而,好景不长,一年后女儿突然离婚,带着孩子回到了娘家。老陈的生活因此陷入了困境,他没了羊,生活来源也随之断绝。于是他向高强提出了一个请求,让他归还那53只羊。 可是,这个简单的请求却遭到了前女婿的拒绝,因为高强声称羊已经是他的了,而且他还背负着40万的夫妻共同债务。于是这件事就上升到了关于羊的归属纠纷,最终闹上了法庭。 高强态度坚决,他回忆说,当初岳父将羊交给他时,并没有明确说要借用,更像是一种赠与。高强认为,既然羊已经给了他,那么就应该归他所有。更何况,在和老陈女儿离婚的时候,老陈并没有提起羊的事情,而他自己却承担了40多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 高强觉得,这一切都表明,老陈实际上是默认了羊的赠与。现在,因为女儿的离婚,老陈生活困顿,就想要把羊要回去,这让他感到无法接受。 高强认为,即便他们之间没有书面的赠与合同,但岳父当时的口头承诺也应该算数。这场纠纷中,高强似乎也有自己的道理,但这究竟能否站得住脚,法律会给出怎样的判断呢? 老陈认为,自己只是让高强帮忙放养羊群,从未有过将羊赠送给他的想法。现在,自己和老伴没有了生活来源,高强理应归还这些羊。更何况,高强和女儿离婚时,老陈并没有从中获取任何财产上的补偿,而高强却在离婚后承担了夫妻共同的债务,这和羊的归属问题是两码事。 在老陈看来,高强应该归还羊群,这是对他劳动成果的基本尊重。 随着纠纷不断升级,老陈决定将高强告上法庭,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在法庭上,老陈坚持认为自己是53只羊的合法所有者,高强无权占有。对于高强提出的赠与说法,老陈表示,除了口头承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是赠与行为。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首先关注了赠与合同的法律要点。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需要有明确的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本案中,老陈并未在任何场合明确表示将羊赠与高强,因此高强无法以赠与为由拥有这些羊。 其次,法院还指出,即便高强在离婚时承担了夫妻共同债务,这与羊的归属问题无关。根据《民法典》第240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最终,法院判决高强限期归还53只羊。 此案的判决,不仅为老陈讨回了公道,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首先,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转移,无论是赠与还是借用,最好能够有书面的法律文书作为凭证。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就能够有据可查,减少不必要的争执。 其次,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不应该成为拒绝归还他人财产的借口。债务问题应当另行处理,不能与财产归属混为一谈。 最后,家庭成员之间应该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在冲突和纠纷出现时,应该优先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仅凭情感或者一己之见来做出决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每个家庭成员的权益都得到公正的对待。 “这案子难点在于证据收集,羊的数量难确定。双方各执一词,法官只能凭证据说话。调解不成直接判,也是无奈之举,毕竟法律要讲证据嘛。”网友评论解说道。 老陈与高强之间的故事,是一个关于法律与情感、合理与合法交织的案例。我们期望,通过这个案例的分享,能够帮助更多的家庭在面对财产和债务问题时,能够更加明智地做出选择,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 (文中皆为化名) 信源:今日说法——2024.9.17走进草原深处
2024年9月内蒙古,岳父身有残疾,将53只羊交给女婿放养,为了感谢女婿,还给了
炎黄小刺史
2024-11-25 19: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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