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非兼用房屋动迁利益分配
陈博扬房产纠纷
2024-12-04 18:06:05
⚠️动迁中,会遇到的困惑是非居住房屋动迁利益的分配。在分配过程中,既要考虑到房屋本身的面积补偿,也要兼顾到因动迁导致的经营损失补偿。
🉐与房屋面积相关的补偿利益,应该归房屋的居住权人。这是因为这部分面积是由房屋的居住权人让渡出来的,他们因此失去了原有的居住或使用权益。这里的居住权人,具体指的是公房的承租人、同住人,以及私房的产权人。他们应当获得与房屋面积直接相关的补偿,以弥补因动迁而带来的居住或使用权益的损失。
🉑而与经营损失相关的利益,则应当归属于营业执照上的持证人以及房子实际的经营人。这是因为他们在动迁过程中,不仅失去了原有的经营场所, 还面临了证照失效、设备迁移、自购营业房以及停产停业等损失。
🚩因此,这部分补偿应当具体涵盖证照补贴、设备迁移补贴、自购营业房补贴以及停产停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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