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为给儿子婚礼壮门面,男子花8万多元买130条中华烟散发给亲友。万万没想

阿柯说社会 2024-12-05 19:00:24

江苏泰州,为给儿子婚礼壮门面,男子花8万多元买130条中华烟散发给亲友。万万没想到,婚礼刚办完,男子就获悉部分中华烟是假烟。愤怒向店家讨要说法时,店家承认假中华烟来源于自家店内。无法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后,店家开始否认假中华烟来源于自家店内。无奈之下,男子遂将店家起诉至法院索赔。

(来源:靖江市人民法院、荔枝新闻)

事情需要从去年5月份说起,那时的男子张某非常兴奋,因为他要为儿子筹备婚礼了,人生大事又即将完成一件。

兴奋之余,张某有些发愁,不知道从哪买什么类型的香烟好看些。

经过与朋友聊天,朋友向其推荐了刘某经营的批发部,说刘某批发部出售的中华烟靠谱。

就这样,张某来到刘某的批发部,说了自己的需求。经过刘某的介绍,张某选定了一款中华烟。

就这样,陆陆续续的,张某从批发部买了130条中华烟,支付了8万余元的购烟款。

婚礼当天,张某热情洋溢,用中华烟招待着宾客。

很快,有的宾客看着自己手里的中华烟就皱起了眉头,原来,一盒中华烟里竟然混杂着其他品牌的香烟。

对此,宾客非常顾及张某的颜面,没有当即告诉他假烟的情况。即使在会亲的第二天,宾客们也没有告诉张某这个情况。

第三天的时候,诸事落定,亲友们告诉了张某假中华烟的事情。

听到此事,张某异常气愤,立即带着没有散完且没有拆封的10多条香烟找到了刘某。

虽然气愤,张某显然没有失去理智,安排同行之人打开了手机的录像功能。

对于张某的到来及来意,刘某的态度还算不错,查看了未拆封的香烟后,承认这些香烟是来自自己的店里,毕竟这些香烟上有自家的记号。

随后,张某打开了其中一盒香烟,翻检的时候,赫然发现了有“黄果树”牌子的香烟。

假烟的事实很实在,张某就跟刘某聊赔偿的事情。由于张某索要的赔偿金额刘某难以承受,两人无法协商一致。

无奈之下,张某选择报警。民警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张某又分别向当地烟草局和市监局投诉。

可在陆续调查的过程中,刘某否认自己出售假中华烟,说130条香烟中只有1条是从烟草局买来的,其余都是她从上家买的,那个上家才是违法者,自己也是受害者。

无奈之下,张某将批发部及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批发部及刘某返还购烟款并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三倍赔偿。

 对于本案,法律上怎么评价呢?

从民事案由来看,本案属于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在这类纠纷中,张某作为原告主张批发部及刘某向其返还购烟款并支付3倍赔偿,他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批发部及刘某对其实施了违约行为及欺诈行为。

具体到本案中,张某提供了找刘某对质的视频,视频中,刘某承认张某所主张的那些香烟来源于刘某的批发部。

经烟草局对未拆封的12条香烟鉴定,其中10条为假烟、2条为真烟。

同时,张某就亲友们收到假烟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及说明,统计材料上载明了每个人收到假烟的数量及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综合这些证据,法院认定批发部向张某出售了40条假中华烟。

很显然,批发部及刘某在与张某订立的关于买卖中华烟的买卖合同中存在违约行为,没有向张某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中华烟。

就这些中华烟,张某有权要求刘某予以退款。

同时,张某有权就这40条假中华烟要求批发部及刘某支付购烟款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这主要是因为批发部及刘某没有从烟草局依法进购香烟,而是向其他地方进购的香烟,没有尽到检验的法定义务,实施了消极的欺诈行为。

我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5条第1款第(五)项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该法第16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

综上,一审法院判令批发部及刘某向张某退还40条中华烟对应的购烟款并按此购烟款的3倍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0万元。

对于上述结果,批发部及刘某不服,提起了上诉,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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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4xxx14

用户14xxx14

4
2024-12-05 19:17

惩罚性赔偿金10万归谁了?

阿柯说社会

阿柯说社会

你是一阵风在我这里掀起了万般波澜却又跟着云去了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