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宁夏女子林婷在一次与闺蜜李娟的聚会后喝了酒,情绪低落的她打电话让闺蜜的男友张军来陪陪自己,二人在林婷家中发生了亲密关系。四个月后,林婷发现自己怀孕,报警称遭到张军侵犯,但张军坚称是林婷自愿的。 法律分析:强奸罪的构成需满足被害人不同意性行为,且行为人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迫使其发生性行为。本案争议点在于林婷与张军之间的性行为是否为自愿,以及林婷醉酒情况下是否能清晰表达同意。
法院判决:林婷的指控无法成立,未认定强奸罪。法院认为林婷酒后情绪不稳定,且事后没有及时报警,指控存在一定偏差,判定案件属于性行为争议案件,建议双方加强沟通,并向林婷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