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觉得和男朋友同居后房租要不要AA

上头期不迷惑 2025-01-02 17:38:45

上海情侣同居 5 年后房租纠纷:2016 年至 2021 年期间,郑浩与张欢欢保持恋爱关系并同居,郑浩居住在张欢欢家中 59 个月,曾表示以每月 4000 元价格租房但未支付过租金。2021 年双方因购房问题感情破裂,张欢欢要求郑浩支付 59 个月的租金共计 23 万余元。上海法院经审理,依据双方聊天记录,认定双方已就房租达成一致意见,最终酌定郑浩应向张欢欢支付租金 23 万余元。

法院判决及依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二人的聊天记录,郑浩和张欢欢实际已就郑浩按照每月 4000 元承租房屋达成了一致意见,因此,张欢欢有权向郑浩主张租金,最终酌定郑浩应向张欢欢支付租金 23 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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