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男子买了套新房,却意外发现自己买的新房处于“腰线层”,此房在阳台玻璃底

滨培看法 2025-01-11 23:51:50

浙江宁波,男子买了套新房,却意外发现自己买的新房处于“腰线层”,此房在阳台玻璃底部有一段几十厘米的反坎,不仅存在渗水风险,还可能对采光和视野造成影响,男子认为自己当初买房时,与销售签合同时并没有告知,觉得自己被欺骗,要求退房,没想到开发商却给出了不一样的解释。

王春明满怀激动的心情带着装修公司前往自己的新房,想要为装修新房提前做准备。

谁知一个意外发现让王春明原本激动的心掉落谷底,原来,他买的这套新房位于所谓的“腰线层”。

此房在阳台处,玻璃底下有一段几十厘米高的反坎。它不仅会影响阳台的视觉效果,还会存在渗水风险,以及可能对采光和视野造成影响。

这让王春明郁闷不已,本想着新房宽敞明亮,这阳台露出一道坎,特别扭看着心里就堵的慌,装修也费劲。

好容易盼到新房交工,他早早就预订了装修公司,没想到自己购买的房子腰线层,买房时压根就没人提过腰线层的事。

他回想当初买房时的种种细节,当初和销售签合同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过此事,腰线层雨季麻烦事更多,渗水发霉一堆闹心事。

他找到合同,仔细查看,合同上也没有关于“腰线层”的任何说明。

他带着满腔的怒火和不解,找到售楼处,王春明表示:我这房子是腰线层,你们为什么卖房的时候不说?

这不属于欺骗吗?我要知道是腰线层我肯定不会买的,这房子我不能要,我要退房!

谁知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却不慌不忙的解释:他们在销售过程中已经通过沙盘、宣传资料等方式对“腰线层”的情况进行了公示和说明,且购房合同中也包含了相关的风险提示。

“腰线层”是建筑设计中用于增加建筑的美观性和层次感。

虽然它可能会对部分房间的采光和视野造成一定影响,但并不会影响房屋的整体质量和居住安全。

至于他所提到的销售人员未告知的情况,可能是由于个别销售人员的疏忽或误解所致,但并不能构成退房的理由。

对于售楼处工作人员的解释,王春明感到无比的失望和愤怒,他认为售楼处就是故意隐瞒实情,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双方僵持不下,对于这套处于腰线层的房子,王春名拒绝验收签字,新房的交付令人心塞。

《民法典》第186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王春明认为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房屋处于“腰线层”的情况,而购房合同中也未对此进行说明。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王春明能够证明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了房屋处于“腰线层”的重要事实,那么开发商没有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中未对“腰线层”进行说明,开发商可能未尽到告知义务。

《民法典》第470四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九)有关解决争议的方法。” 同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全面、真实地披露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信息。

虽然购房合同通常不会详细列举房屋的所有细节,但“腰线层”作为一个可能影响房屋使用功能和居住体验的重要因素。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知晓这一信息,那么在签订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者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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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潇湘晨报——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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