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关于说某个网红唱歌业余的微博,被他公司投诉侵犯人身权益,我就纳闷了,你不是自嗨吗?自嗨还在意别人感受?自嗨但又全平台发布,可不得接受别人评论好坏?什么时候别人说你唱的不好听且没有任何侮辱,攻击,谩骂和造谣等语言,就是侵犯人身权益了?
放眼华语乐坛,还真没见过有歌手团队,仅仅因为有人说歌手唱歌不好听而去投诉别人侵犯人身权益的哈哈哈。
你要觉得不爽投诉别人,至少换个接近事实的理由,比如“不允许别人说我坏话”,“我做什么事都不能有差评”,“小公举不能接受任何负评”等等,你不是以知识分子自居吗?知识分子都应该知道名正言顺,师出有名的道理。
而且在微博搜了一下,好多人都遇到同样的问题,所以说这种心态和格局,也真的就只适合和韭菜自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