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接到房东的电话,起因是我的邻居向物业投诉,说我在门口装的摄像头,能看到他进门出门,侵犯了他的隐私。 我觉得莫名其妙,并没有装摄像头啊,哪来的这么一说?结果等房东把邻居发给物业的照片转发给我一看,不禁哑然失笑,这不是我刚买的鞋拔子的挂座吗?不过,挂座上的金属磁吸倒是有点像摄像头。 不得不说,上海人边界感、距离感真强,面子观念也很强,纵然是门挨门的邻居,有什么疑虑也不当面直接沟通,而是通过物业。也可能是因为不熟悉,怕引起邻里之间矛盾纠纷吧。 不过,此事也给我提了个醒,毕竟《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4月1日起就要施行了,自己还真是轻易不能在门外安装摄像头。同时,如果别人因安装摄像头侵犯了自己的隐私,也不能无所谓,听之任之,该维权也要维权。
贵州遵义,一名男子刚入住不到一个月的婚房,天花板居然被楼上的邻居砸出来50多个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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