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女子52岁的母亲一向身体健康,却在抽血浆后突然昏迷,三天后因脑梗失去了

小鲨看法 2025-02-25 22:52:59

四川绵阳,女子52岁的母亲一向身体健康,却在抽血浆后突然昏迷,三天后因脑梗失去了生命。女子认为是血浆站以免费体检为由,“诱骗”母亲前去献的血浆,血浆站应该对此负责,而血浆站却认为献血和献血浆都不会导致脑梗,并称已请求上级主管部门介入。

(来源:齐鲁壹点)

母亲昏迷了三天三夜,陈莹在医院守了三天三夜,她怕母亲醒了找不到她会伤心,就一步都不曾离开,但最后母亲还是走了。

母亲静静地躺在那里,已没有了呼吸,一旁的陈莹早已哭成了泪人,此刻,在她眼里,盖在母亲身上的那块白布显得格外刺眼。

陈莹不明白,自己的母亲才52岁,身体一向健康,怎么献了一次血浆就脑梗了呢?母亲她操劳了一生,自己还没来得及孝敬她,她就这样走了,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这叫自己如何接受得了?

据姑姑描述,那天,听村里的大喇叭说有免费的体检,母亲和姑姑,还有村里的好多老人都一同去了,他们在村里做了体检后,又被带到了血浆站,这时他们才知道,原来带他们来是献血浆的。

虽然他们感觉自己被骗了,但来都来了,总不能一走了之吧,再说了,献血浆也是为了挽救生命,是在做好事,反正体检都做过了,自己身体也没啥事,献就献吧。

就这样,母亲和姑姑也都加入到了献血浆的队伍中,献完血浆后,姑姑感觉到有点晕眩,就想问母亲感觉怎么样,谁知刚转身就发现母亲嘴巴动了动,好像想说什么,但一个字没说出口就突然倒地晕厥了。

尽管母亲被及时送去医院救治,但三天后还是走了,原因是脑梗。

陈莹认为,是血浆站以免费体检为“诱饵”,把母亲和姑姑骗去献血浆,因为到现在她们还没有拿到体检报告,而且母亲身体健康,从未发生过脑梗,她怀疑是献血浆导致母亲脑梗的,正考虑是否要进行尸检。

但血浆站却称,献血和献血浆都不会引发脑梗,并表态说,已请求上级主管单位介入。

对于“诱导”一说,血浆站解释说,凡是去献血浆的,他们都会免费送体检,并给予300元误工费。

另外,陈莹称血浆站曾想出10万元了结此事,但对方却矢口否认。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献血浆必须是自愿的,任何诱导或者强迫献血浆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如果血浆站只是在喇叭里说有免费体检,而并未提及献血浆之事,那么,血浆站确有以免费体检“引诱”老人献血浆之嫌,其行为已涉嫌违法。

2、血浆站必须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不得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单采血浆站应当在规定的采浆区域内组织、动员供血浆者,并对供血浆者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为供血浆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服务。

《献血法》第十九条规定,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献血和献血浆一般都不会直接导致脑梗,但如果血浆站在采集血浆的过程中,没有提供安全、卫生的条件,且存在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的行为,因此间接导致了陈莹母亲脑梗,那血浆站也应该依法进行赔偿。

(文中陈莹为化名)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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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3xxx58

用户13xxx58

3
2025-02-25 23:53

得赔偿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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