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一男子酒后和朋友去足浴店按摩,发现女技师身材格外好,便趁着女技师不注意,多次上手搂抱和猥亵。女技师气得将高跟鞋脱下向后甩,试图让男子放手,结果甩在男子的脸上致其右眼球破裂不得不摘除,后鉴定为7级伤残,重伤2级。男子报警求助,但警方不同意立案,认为女技师无罪。男子见此路行不通,便将女技师和足浴店告上法院索赔43.3万元。
(案例来源: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人民法院)
事发当天晚上,男子王某受邀参加朋友们的聚餐活动,席间几个朋友都喝了不少酒。聚餐结束后,王某主动提出要请朋友几个去足浴店按摩,这让朋友们十分欢喜。
半个小时后,王某等人来到足浴店,可当时店内只有4名女技师在上班,所以王某就开了个包厢,先让4名女技师为朋友几个按摩。
在按摩过程中,王某发现女技师小云身材不错,弯腰时候更是明显,他忍不住绕道小云背后,直接上手抓了下小云胸部。
小云反应过来后,立即起身警告王某:“你别给我动手动脚的,小心我告诉老板。”
可是小云的警告并未让王某感到害怕,反而激起了王某的胜负欲,他趁着小云再次为朋友按摩之际,走到小云身后准备再次抓胸。
但这次小云有了防备,所以在王某靠近后,她直接脱下高跟鞋警告王某:“你再过来试试!”
王某只得回到座位玩起了手机。十几分钟后,当小云以为王某已经收敛时,谁知王某再次溜到小云背后,趁其不注意抱住小云,然后直接把一只手放在小云的胸口,另一只手则把小云的一只高跟鞋给扔到了远处。
小云挣扎着想要起身,但被王某楼抱住无法动弹,急得她脱下另一只高跟鞋,直接用鞋跟向身后的王某砸去。
随着“啊”的一声惨叫,王某抱住右眼痛苦地蜷缩在地上,不断呻吟和挣扎。
朋友们见王某受伤,也不再洗脚了,立即将王某送去医院治疗。后经诊断,王某的右眼球破裂,需要手术摘除破碎的眼球并植入义眼。
在王某康复出院后,他直接报了警,指控小云故意伤人,并要求做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显示,王某的右眼构成7级伤残,达到了重伤二级的程度。
之后,警方立了案,可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小云之所以打伤王某,是因为王某两次对小云实施了搂抱和摸胸的猥亵行为。
警方认为,王某对小云实施不法侵害行为时,小云为了阻止王某的行为进行了反抗,虽然给王某造成了重伤二级的伤害,但仍属于正当防卫,故警方选择了撤案处理,未追究小云的刑事责任。
王某见警方不立案,气得将小云和足浴店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43.3万元,但足浴店负责人未到庭。
虽然警方未对小云立案,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不同,小云是否要赔偿呢?
王某认为,自己当时只是和小云开玩笑,虽然自己的行为的确有所不当,但小云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重伤二级的伤情,这显然属于防卫过当,小云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81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可是小云感到十分委屈,明明警方已经认定为正当防卫了,不对自己刑事处罚了,那自然也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181条第1款中明确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认为:
首先,小云是在被王某侵犯时,用高跟鞋跟去击打王某,阻止其继续侵犯,这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要素,以及防卫的目的。
其次,按照《正当防卫指导意见》的规定,在防卫中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的,可能会按照防卫过当来处理。
但是小云在警告过王某一次后,王某再次对小云实施了猥亵行为,而且用身体压住小云,使其无法站起身反抗。
而小云作为一名女子,力气自然没有王某的大,她无法起身挣扎,只能通过手中的工具来击打王某使其放手。
此外,根据警方调查的结果,小云就击打了王某一下,且并不是盯着王某的眼睛击打,而是随意向后击甩了一下高跟鞋,结果不慎打中了王某的右眼。
如果小云是为了伤害王某,她完全可以在王某倒地后,继续殴打没有防备能力的王某。
第三,警方之所以撤销案件,正是因为认为小云的行为并未超出必要限度,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既然刑事案件中,小云的行为被认定了正当防卫,那么在民事案件中也应当适用。
综上,法院认为小云的防卫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按照规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
此外,足浴店负责人虽然未到庭,但既然小云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那足浴店也就不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请。
对这个案件,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