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违规探险屡酿险情!#安徽一地拟推进先救后偿制度落地#】2月22日,两名“

大皖新闻 2025-02-26 22:28:22

【驴友违规探险屡酿险情!#安徽一地拟推进先救后偿制度落地#】 2月22日,两名“驴友”违规进入池州石台县牯牛降景区未开发区域迷路被困。事发后,当地曙光救援队、辖区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十余人紧急出动施救,最终在23日凌晨2时左右成功救出被困人员。

事后,各界对此类违规冒险游是否应实施有偿救援的讨论声再起。记者注意到,其实早在2019年底,石台县即已出台《石台县旅游有偿救援实施办法》,但“各种原因,这几年一直未真正实施。”

公共救援并非没有边界,边界以外的部分是否可以由政府追偿?2017年6月,安徽省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安徽省旅游条例》,严格规范旅游者在禁止通行区域的探险活动,违反规定并导致产生救援费用者,需自行承担一定的救援费用,其中救援收费区的范围明确为“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或者景区游览路线以外的区域”。

记者采访中获悉,石台县曾经也出台过相关规定。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大皖新闻记者,早在2019年11月,石台县已出台《石台县旅游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其中明确指出,旅游者擅自进入该县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境或危险状态,当地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的活动。

据介绍,此前出台的《石台县旅游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同时强调:有偿救援应当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先救援后追偿原则、有偿救援与公共救援相结合原则、教育与警示相结合原则。该负责人坦言,“由于此前宣传力度不够,当地救援单位和属地乡镇都不清楚这条法规,同时在追偿方面程序不清,导致在具体实施上遇到困难,这几年没有真正得到落实。”

该负责人表示,遇到游客求助,第一时间肯定是救援,坚持生命至上,不可能在救援前把价格谈好,只能在救援后由属地政府来进行追偿。该负责人介绍,此前他们召集了应急、消防救援、司法等相关部门和当地的救援单位会商对法规进行重新评估,并准备于近期前往施行有偿救援制度已有7年的黄山风景名胜区学习考察相关经验,推动“先救援后追偿”制度实施,平衡生命救援与成本分担,减少公共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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