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未遂致人溺亡案二审将开庭
男子性侵女孩失败后故意使其溺亡
2024年7月25日晚,河南驻马店一名19岁女生小雨(化名)在路边被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陈某诱骗上车。陈某两次企图实施强奸未遂后,小雨在逃跑过程中坠入水塘,陈某不仅未施救,反而用树棍多次击打其头部阻止上岸,最终导致小雨溺亡。
案件于2025年1月15日一审宣判,驻马店中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受害者家属认为量刑过轻,已提起抗诉,二审将于2月28日开庭。
很多网友认为强奸罪,致被害人死亡,最高可判死刑。
故意杀人罪亦是如此。现在,这又是强奸,又是故意杀人。最后的判决居然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不是很理解法院的考量,性质这么恶劣,都不值得一个死刑立即执行吗?
面对大众网友的争议,看看智搜给我们的回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