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一男子因两次绩效考核不合格被公司调去了600公里外的伊宁县。男子不

雷雷说趣 2025-02-28 22:42:53

新疆乌鲁木齐,一男子因两次绩效考核不合格被公司调去了600公里外的伊宁县。男子不同意,公司则以男子无故旷工15天为由,将其开除。男子申请了劳动仲裁,索要经济赔偿11.3万元,拖欠的工资52000元以及年终奖8万元,可仲裁委只支持了3万多元。男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了! (来源:北青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男子陈某是一名质检员,他的工作其实十分简单,就是对生产环节中的各产品进行质量检测。 然而公司制定了新的绩效管理后,陈某连续两年的考核都为C,处于待改进阶段。按照规定,陈某需要接受公司为期3个月的培训。 陈某无奈选择了接受,然而通过学习,陈某的考核成绩竟降到了D,属于不合格那批。 鉴于陈某的考核不合格,公司在11个月后将陈某调去了伊宁县,距离现在的工作地址有600多公里,并要求陈某在4天内予以报到。可是陈某没有去,毕竟家和朋友都在这里。 陈某试图与公司沟通,希望能够留在乌鲁木齐市或者调整到相对较近的地方工作。但公司却表示,这是根据绩效管理办法做出的决定,无法更改。无奈之下,陈某选择了拒绝报到。 然而陈某的拒绝却换来了公司的一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陈某连续旷工已达15天,严重违反了公司的纪律。 陈某认为,自己只是对不合理调岗的正当反抗,并不存在旷工,而且在这15田里,自己的工作照样在进行着。 陈某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拖欠的工资以及年终奖,共计24万元。可是劳动仲裁委却只支持了3.2万余元。 陈某并不满意这个结果,他认为公司应该支付更多的赔偿,于是将官司告上法院。 陈某认为,公司的调岗行为不合理。 首先,公司在待岗期间并没有对新岗位的技能进行培训,而是直接通知换到新的岗位,这同样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其次,调岗应该基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原则,公司将新工作地点设在600多公里外的伊宁县,显然是不合理的,无端增加了生活成本。 公司方面则辩称: 根据公司的绩效管理办法,陈某既然考核不合格,公司自然有权对其进行岗位调整。 此外,公司已经给了陈某待岗学习和考试的机会,但他并没有珍惜,所以公司有权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关系。 因此,公司并未违法解雇陈某,所以无需支付赔偿金,也没有拖欠陈某工资,公司每月都是固定发放工资的。 那公司如此调岗是否合理合法? 其实调岗并非公司想调就调的,我们的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的地点一般都是有约定的。比如:上海、乌鲁木齐。 如果要进行远距离调岗变动,就等于是在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调整劳动者的岗位时,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重新制定新额书面劳动合同。 经查,公司在陈某待岗期间,虽然对其进行了培训,但培训的内容还是原岗内容,并未对新岗位内容进行培训。之后直接通知陈某到岗,这显然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规定。 此外,公司将陈某调岗至600公里以外的伊宁县,这影响了陈某的家庭生活及增加了其生活成本。 因此,这种调岗行为是不合理的,也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 陈某未到岗算旷工吗? 一般来说,员工连续旷工属于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陈某本来就在待岗期,而公司又对其进行了不合理的调岗行为。 因此,陈某并没有旷工的主观故意,他只是拒绝了不合理的调岗行为。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陈某劳动关系的行为系违法,判决公司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拖欠的工资等,共计3.2万元。 法院判决后,陈某与公司均不服,纷纷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驳回了双方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 但有网友认为:一个员工考评不合格,又不服从调动,这样的员工值得保护吗? 还有网友认为:绩效考核就是公司对员工的另一种压榨手段,不知道是谁发明的,太坑人了。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法律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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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老虎&Wendy°

老虎&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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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8:12

屁的法,你自己连自己所应该干的工作没有干好,说明业务素质太差,培训还不合格,说明你不适合这项工作,调岗很正常,你还旷工,,,感觉单位没毛病,公务员如果两年考核不合格,也会如此。

飞灵转移

飞灵转移

2025-03-01 08:18

碰上这种人,公司也是倒霉。

雷雷说趣

雷雷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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