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录了视频,怕他讹我,没想到他真讹我!”
二零二五年的悲催人物来了,他就是山东平邑的王先生。
二月二十五日下午五点左右,下班后的王先生开车回家。
路上,他远远地看到有人骑车摔倒。
想到大冷天的一个人倒在地上,即使没摔出问题也会冻出问题,王先生便停下车准备去把人扶起来。
担心事后被人讹诈,王先生专门用手机录了一段老人倒地的视频。
摔倒的老人脸朝地趴着,王先生走过去将老人翻过身扶了起来,扶起来后王先生才发现老人满脸是脸。
万幸的是,老人还能说话。
于是,王先生便询问老人的家庭住址,老人说就住在附近。
热心的王先生联系了附近村的村书记,村书记又通知了老人的家属。
让王先生怎么也没到的是,赶过来的家属不是感谢王先生救了家里老人,而是诬陷王先生撞了老人。在王先生准备走的时候,老人的家属上前撕扯王先生的衣服,不许他走。“上来就说是我撞的,我也给他们看了我的视频,他们根本不讲理。”王先生气愤地说。
无奈之下,王先生打了报警电话。
警察来后,查看了王先生的记录仪以及王先生手机拍摄的视频。二者都证明,老人的摔倒与王先生无关,是王先生将老人扶了起来。
尽管事实证明王先生做了好事,但被扶老人的家庭并未对王先生心存感谢,连道歉都很敷衍。
站在局外,真为王先生感到寒心——如果他无视倒地的老人直接开车就走,他什么麻烦也没有。
然而,心底的善意让他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老人倒地不起,他向老人伸出了援手。
这一伸,惹来无数麻烦,让他又气又恼。
如果没有行车记录仪,如果没有手机里的视频,恐怕王先生真可能被对方讹诈走一笔钱财。
这个世道啊。
怪谁呢?
当然要怪黑心的老人家属。
要知道,老人是脸朝下趴着的,而且脸上还有血,趴的时间长了,老人很有可能窒息身亡。
——类似的悲剧,又不是不曾发生过。
可面对救命恩人,他们不是感谢,而是反咬一口,这种人,着实可恨。
从表面上看,他们坑害的,只是王先生一个人,但实际上,他们坑害的是整个社会——
本来“扶不扶”就是个难题,他们的坑害,再让倒地老人雪上加霜。
心地再善良的人,面对倒地的老人也不敢去扶,因为害怕扶了之后被人诬陷。 老人家属之所以敢反咬一口,除了他们心地恶毒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是讹人无成本——成功了,拿到大笔钱财;失败了,没有任何损失。
事实上,对于这种诬陷他人的黑心家属,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着明确的处罚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
很可惜,这条处罚措施很少落到实处。
瓜瓜
重判这种敲诈勒索行为,以后就会减少很多扶了被敲诈的事件,为良好的社会风气开个好头。
弟弟评论家
满脸是脸[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如果你是我的传说
一定要陪,谁让你去扶的
平凡兔
诬陷索赔,等额赔偿,或能解决。
冰啤酒下火锅
唉!只要不要脸在中国混的一般都不差,反正就算不成自己也没多大损失。当好人的话碰到一个坏人你就歇菜了。所以说现在还是自扫门前雪吧!!
用户15xxx73
早说过了,你又不听!
小生产飞过海
这类刑法从来没有实施过,有的话怎么会这么多恶人
用户10xxx28 回复 03-02 23:07
有个女警被讹过,告赢了,钱捐了,讹的人关了几个月
西牛卧雪
惩恶即是扬善,扶恶就是恶行!心存善意却去扶恶人,那就是扬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