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击法官,袭击医生,袭击村干部,袭击老板。近年来,因经济纠纷产生的针对知名人士的伤害案件接连不断的发生,在法制健全和依法治国的今天,人们不免会产生诸多疑惑,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多无视法律的恶性事件呢?走法律程序不好吗?
我们的社会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会这样?什么原因导致了如此悲壮的惨案屡屡发生,值得深思。我们的社会已经进入了法治社会,法律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决不允许有任何的个人和组织拿法律为儿戏,挑衅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法治社会,法律健全普及是一回事,而让百姓遵法、守法、用法又是另一回事。法律既是保障公民权益的,也是惩治社会罪恶的手段,更是弘扬正气、主持公道的工具。当普通公民想用法律来维护权益,而又对法律的刚惩不认可时,他就会铤而走险做傻事。
现实中,有许多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他们本来就是弱势群体,生活的很艰难,思想上的压力,心理上的负担,逼得他们要付出常人几倍的努力,换来的却是微薄的利益。就是这点微不足道的财富,有些时候还得不到安全保障,被权势之人无情的掠夺。
当他们想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把希望寄托在执法者的公正判决时,得来的却是失望和沮丧,自认为在法律面前吃了败仗。而有些有权有势之人,掌着自己的腰硬,根本不拿法律当回事儿,令弱势者感到沮丧,他们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就会失去理智挺而走险,用自己的方法去拔刀自卫。
从法治的角度讲,这种处理问题的极端方式是极其错误的,它带来的社会危害是不言而喻的。法治社会,法律是保障公民权益的最后一道工具,法律的公平与公正,法律的威武与尊严,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司法机构的认知态度,关系到和谐社会和国泰民安,关系到改革开放的成败,这是一件大事。
法治社会社会的形成体现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健全与普及,还应该是民众对社会的安全感的体验。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是看民众对法律的认知度和信誉度,是民众对执法的尊重和信任,而不是选择抛弃法律自行解决。
另外,透过所有的伤人案件表面现象来看,背后的问题都与经济有关系,说到底就是钱的问题。底层的民众是最不愿意打官司的,除非是被迫无奈的情况下。打官司耗时又费力不说,穷人最担心的是诉讼费。但有些事打官司,也是为了争气,心中的怨气不出,就很难感受到公平公正的存在。
众多的案例告诉我们,在通向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我们还有许多的工作要做,还有许问题需要解决。我们的司法权威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司法行政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问题,需要认真自查和纠正。司法行政既要有强制性还要体现人性,唤起民众对司法的信任,我的工作还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