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吃大亏啊!”广州有一对夫妻,经常开车去同一家超市购物,他们想了个“妙招”来省钱。每次挑肉类商品时,两人都挑同样的,但一人要少的,一人要多的。称完重后,他们就把价格标签互换,用小包的价钱支付大包的肉。
据半岛晨报3月3日报道,这对夫妻专挑肉类下手,为了顺利带出超市,他们想出了换标签的招数。一次得手后,他们还多次实施,殊不知超市发现只是迟早的事。
两人配合得挺默契,一个人多次称同种肉容易露馅,所以他们就分开称。一个人多要点,价格就贵;另一个人少要点,价格就便宜。这样,机器打出的标签就能让他们用低价买走高价肉。
超市人多眼杂,还有监控,但这些都没能拦住他们换标签。他们就想用最少的钱,买最多的肉。
就这样,两人用这招省了不少钱。但肉类区的库存对不上了,员工也找不到问题出在哪儿,最后只能作罢。
直到有一天,他们再次“出手”时,被超市人员逮个正着。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他们想私了,说白了就是给超市赔钱。
赔钱是肯定的,但法律责任也逃不掉。两人分别被罚了3000元,男子还要被拘留8个月,女子也要拘留6个月。
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呢?贪小便宜,最后可是要吃大亏的!
浑拓
这不是贪,属于偷窃行为,入刑的,8个月大概率是缓刑,所以就算不用坐牢,也影响3代,不过就这德行,也教不出能参加考公的子女
8神月
那你换标签小包肉就得付大包肉的钱,还不是一样的吗?
小虫 回复 03-05 08:11
…………小包价钱贵的那袋,放回去不买就行了。多喝6个核桃。
8神月 回复 小虫 03-05 08:15
超市的管理员和你一样傻?多喝6个仙桃
高山流水
大智慧啊
青鸟的天空
拘留6个月?
用户10xxx90
哪国法律?可以拘留6到8个月。出来申请国家赔偿吧。
等待秋叶 回复 03-05 08:46
别较真,故事汇作者水平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