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一名男子到餐馆要了10斤小龙虾,他拿秤一称,发现才5斤多一点,男子把老板拽过来,质问他:“10斤龙虾给了我5斤多,过分了吧?”店员解释说做熟以后有出虾率,男子更不愿意了,再出虾率也不可能10斤出5斤啊!市场管理局(见)!
事发当天,当事人马先生在网上团购了一份小龙虾套餐,套餐里写明是10斤活虾。点完以后,他准备到店里去取餐,突然想起前几天看别人说,餐厅给的虾可能不够秤,于是他就带上了一把小秤。
餐厅把龙虾端上来以后,看起来卖相确实很不错,马先生直接让店里拿个打包袋,当场把里面的小龙虾全部挑出来放进去,当着店员的面称了重量,结果显示才2.63公斤,合5.26斤。
马先生当场发飙,指着秤质问店员:“过分了吧?”店员还强解释说:“咱家这虾有出虾率!”马先生更不愿意了,质问说:“出虾率10斤出5斤?”
事后,餐厅工作人员回应说,可能是新员工称错了,把铁盘的重量算进去了,他们家用的是活虾,活虾炸完以后会缩水,1斤出7两,现在公司领导也已经过来解决这个事情了。
对此,马先生表示,他不会私了,也不会收商家一分钱,正在维权。
估计做小龙虾的商家都有点懵,最近怎么这么多顾客自己带秤的啊!
其实这是一件好事,小龙虾这个菜,绝大部分商家标的重量都是做之前的,做熟以后到底够不够秤很难发现,所以难免有商家从中偷奸耍滑,缺斤少两。
这不,这家店就拿冒出一个新名词“出虾率”来,到底龙虾做熟了会不会缩水,缩水多少可就很难说得清了。
但看起来,这家店逼到最后,也不得不承认,给马先生的龙虾确实存在不够秤的情况。
这家店虽然解释说是新来的员工不懂,误把铁盘的重量算了进去,才会出现这种错误,但这种解释恐怕很难站得住脚。毕竟,这个员工来几天了,一查就可以查出来,而且为什么这么巧,刚好赶上马先生这份缺斤少两了呢?而且份量差这么多,大师傅做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发现呢?
一、故意欺诈的话,商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店家之所以这样解释,主要目的是为了推脱自己不存在欺诈消费者的故意。而一旦被认定构成欺诈,首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对规定,需要对马先生“退一赔三”,支付最少500元的赔偿款。
这个惩罚性赔偿虽然不少,但还在其次,最主要的一旦被认定为故意欺诈,这家店将面临着十分严重的处罚。
商家如果是故意所为的话,他们将不到10斤的小龙虾说成10斤,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他们改正,还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也就是说,一旦罚款,最高可以到50万元。
二、如果确实搞错了,商家就没问题了吗?
但不管店家是不是故意所为,都已经侵犯了马先生作为消费者的多项权利。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家店未告知马先生真实的龙虾重量,就已经侵犯了马先生的知情权。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现在不管什么原因,商家提供的龙虾都是不够秤的,显然也侵犯了马先生的公平交易权。
最后,这家店到底是不是故意缺斤少两,相信市场监管部门很快就可以查清楚了。如果真是故意所为,那必须依法严惩。如果不是故意所为,该承担的责任也不能少。
不管怎样,都希望马先生这样较真的人更多一些,只有这样,缺斤少两的不良商家才会更少一些,消费者的购物环境才会更好一些。
用户10xxx04
煮熟到底少多少应该买5斤煮熟再称下就知了
白水
这种商家就该关门倒闭!
会讲法语的猪
10斤虾出不了5斤虾尾…
用户10xxx39 回复 03-07 03:28
虾眼呢[滑稽笑]
用户11xxx83 回复 03-07 00:35
出不了一斤虾须…[哭笑不得]
河边石子
现称十斤虾现做对比一下就知道了该怎么罚了。
老狼
這等無良商家,能騙一個是一個。不舉報,還會坑更多消費者。😓
胡哥
店家都说十斤出七斤
用户18xxx74
牛肉的出肉率,大概在6点几的样子。
掐死你的温柔 回复 03-07 03:30
[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