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一海鲜店老板雇了多名漂亮女子去帮忙拉客,并承诺将海鲜加工费的60%做为

槿论看社会 2025-03-07 01:22:16

海南三亚,一海鲜店老板雇了多名漂亮女子去帮忙拉客,并承诺将海鲜加工费的60%做为回扣。谁曾想店老板此举竟被人举报了,执法部门认定店老板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于是作出了罚款10万元处罚。店老板不服,认为自己只是用了些营销手段,并不是不正当竞争,于是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处罚。

(来源: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

三亚是一座以旅游著称的城市,餐饮店铺林立,竞争异常激烈。

男子王某经营着一家海鲜餐饮店,但是由于竞争激烈,这几年都没怎么赚到钱。为了获得更多的客源,王某雇佣了几名女子,要求这些女子去街头巷尾招揽客人。

为了让这些女子们有个动力,王某承诺只要是她们带进店的顾客,且进行了消费,就会按照客人的海鲜加工费的60%给予提成。

有了钱以后就有了动力,这些女子每天除了做自己的工作外,休闲时候就会去帮忙拉客,车站、酒店等经常会出现她们的身影,王某的海鲜饭店生意也逐渐好了起来。

也许是触动了他人的利益,有人举报了王某雇人拉客。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上门检查,王某如实交代了事实。

后执法部门对王某的餐饮店作出了处罚决定,认为王某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对其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王某对此愤愤不平,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市场营销的一种手段,并未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不构成对市场竞争秩序的扰乱,而且罚款10万元处罚过重。

但是王某提出行政复议后,却并未得到支持。后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执法部门撤销处罚决定。

执法部门表示:

王某通过向多名女子支付提成的方式,让她们去到处招揽拉客,进入王某的店内消费,且提成不计入经营支出。

由此可见,王某是以一种贿赂的方式,非法谋取了众多交易机会,破坏了市场的稳定竞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违法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执法人员对王某作出10万元的处罚决定,已经是按照最低的罚款标准了,故处罚完全合理合法。

但王某辩称:

拉客只是一种手段,顾客来不来并不是我能决定的,顾客能来说明他们是自愿来的。

我这个行为顶多算是招人打了个移动广告而已,其他商家也可以这么干,这并不是不正当竞争。

法院经审理后指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通常来说,正常的市场竞争关系应该是公平、公正、透明的,每个经营者都应该通过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和产品竞争力来争取市场份额。

但是王某通过雇佣“拉客妹”招揽客人,并给予高额的提成,可这个提成却不计入饭店账目,这种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而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餐饮店通过商业贿赂手段获取了市场份额,损害了其他诚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因此,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执法部门按照王某通过贿赂手段,非法获取市场份额,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处罚,有法可依,裁量适当。

最终,一审和二审法院均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请,支持了执法部门对王某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对此,您怎么看?

0 阅读:387

评论列表

song

song

3
2025-03-08 17:48

看罗老师怎么说。

猜你喜欢

槿论看社会

槿论看社会

我要的不多,可你都没给够,哪怕一个温柔的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