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一位“奇女子”吸引了眼球 据说她是房地产界的传奇——销冠刘佳 她把一栋楼卖给了36位前男友[笑哭] 一梯两户,一共18层(多么吉利[捂脸]) 她不买包、不要礼物 买房首付的3万元还是她自掏腰包 房产证都不用写她的名字 简直是男性眼中的完美女友 这36人但凡有一个爱的深沉 房产证坚持写上刘佳的名字 都可以走法律程序 但是一个没有 从法律层面你拿她没办法 毕竟房子在你名下 交往期间没花你一分钱 有人试图从道德层面谴责她 但仔细一想,似乎又无从谴责 就看到了一个“兢兢业业” 一心卖房的销售人员[捂脸] 有人说诸葛亮都得用三十六计 她却给三十六个人用了一计 请问各位看官,你觉得是哪一计?
压力给到了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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