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遇一奇葩事: 吃过午饭后,旅馆来了一位中年男子,要开房休息三个小时。
我给他登记好入住后,他就进房间了。
大约两个多小时后,他要退房,并要求我把钱全部退给他。
我非常不解,问: 是不是我们旅馆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还是你被吵到了,没休息好?又或者是空调效果不好等等……
他说,都不是。
是因为他女朋友爽约了,没来。
我真的是无语,他女朋友爽约,与我有关系吗?凭什么要退钱给他,何况他已经消费了,还哪有退钱的道理?
又不是刚开好房还没住,钟点房三个小时,他都休息两个多小时了。至于她来与不来,这都不能成为退钱的理由吧。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事还真的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