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倾其所有,给了丈母娘6.8万元彩礼后,终于和小自己15岁,已怀有身孕的妻子结了婚。岂料妻子早产,儿子进了重症监护室,男子无力承担高昂的医疗费,就找来记者向丈母娘喊话,想借回6.8万元彩礼,并承诺以后一定会还。丈母娘:让他自己跟我说!
(来源:椒点视频 2025.3.9)
蔡先生是一名厨师,烧得一手好菜,但收入不是很高,再加上家里条件不好,所以到了30多岁了,还没有女朋友。
没想到时来运转,就在去年,35岁的蔡先生终于交上了桃花运,和小他15岁的女友谈起了恋爱,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是他的厨艺俘获了女友的芳心。
女友很喜欢吃蔡先生做的菜,两人同居后她胃口大开,吃得比以前多了,没过多久,蔡先生就发现她好像变胖了,但两人都以为是吃胖的,所以也没太在意。
年底的时候,女友回老家过年,母亲发现女儿肚子大了,就问她是不是和男友住在一起怀孕了,她说是男友烧的菜太好吃了,是吃胖的。
女儿还小,什么都不懂,这话也只有她自己能信,这么大的肚子怎么瞒得过母亲,母亲立马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这才发现她已经怀孕27周了。
女儿小不懂事可以理解,但男友已经30多岁了,难道连自己的女友怀孕27周了都不知道吗?
此时的母亲心里自然有气,岁数比女儿大了15岁不说,还这么不懂事,有谁会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这样的男人?
可如今木已成舟,女儿不嫁给他还能怎样?但就算要嫁,彩礼也不能少,要不会被别人笑话的。
母亲开口要了10万彩礼,蔡先生拿不出来,后来经协商,母亲同意只要6.8万就行了,尽管这样,给了彩礼后,蔡先生卡上也只剩下了264.7元。
2月3号那天,两人草草结了婚,虽然钱花光了,但蔡先生还是挺开心的,毕竟老婆有了,孩子也马上要出生了,钱么,以后可以慢慢挣。
万万没想到,仅仅过了11天,妻子就意外早产了,儿子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一个月没到,就花了5万多。
蔡先生急得团团转,只好先把车子卖了,又向亲戚朋友借了点,这才勉强凑够了医疗费。
可接下来该怎么办?能借的他都已经借过了,他再也借不到了,这时,他想到了那6.8万元彩礼。
要是丈母娘能把彩礼借给自己该多好?可是刚结婚就把彩礼要回来,丈母娘会同意吗?蔡先生不敢想。
他思来想去,还是找来记者,说了自己的想法,希望丈母娘能救救孩子,先把彩礼钱借给自己,等以后自己有了钱,一定会还给她的。
这次,估计丈母娘对蔡先生又有看法了,她直接对记者说:“他没有跟我沟通过,要借钱让他自己跟我说!”
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你想借回彩礼钱可以自己找丈母娘商量啊,你的儿子是她的外孙,难道她会不救?为什么要去找记者喊话,你也太胆小怕事,没有担当了吧?
还有人说,人家要10万彩礼,你给了6.8万,没几天又想要回,说是借,谁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但也有人说,女儿结婚时本来就应该带走彩礼的,为什么要留下来给丈母娘呢?蔡先生要回来也是理所应当的,为何还要借呢?
1、蔡先生给的6.8万彩礼,到底是归他妻子,还是归他丈母娘所有?
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给女方的财物,一旦结了婚,这种赠与行为就具有了合法性。
至于彩礼的归属问题,跟当地的风俗习惯,以及每个家庭的实际状况有关,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有的地方彩礼是男方对女方父母养大女儿的一种回报,表达的是对女方父母的感谢和尊重,此时彩礼应该归女方父母所有。
但也有一些地方,彩礼被认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予,目的是为了支持她在新家庭中的生活,此时的彩礼应归女儿所有,但一般会由其父母代为保管,不过最终还是会给女儿的。
而蔡先生给女方的6.8万元彩礼是给他丈母娘的,这可能是当地的风俗,所以蔡先生和妻子结婚后,这彩礼就归他丈母娘了。
因此,如果蔡先生因无力承担儿子的医疗费,想用这笔彩礼钱救急的话,那他也只能开口向丈母娘借了。
2、《民法典》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家庭成员应当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蔡先生妻子早产,儿子又进了重症监护室,他已无力承担昂贵的医疗费,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丈母娘应该会答应把彩礼钱借给女婿,帮助女儿的小家庭摆脱困境的。
不过,蔡先生还是应该拿出点诚意来,亲自登门和丈母娘协商,而不是叫来记者喊话丈母娘,这样做丈母娘会感到女婿是在给她施压,不利于家庭的和睦相处。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