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370万为儿买婚房,却因婆媳矛盾被“赶”出家门,法院判了! 370万买房款打水漂!北京老母亲卖房给儿子置业,却遭儿媳"排挤"被赶出家门! 面对儿子的绝情,她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赶我可以,把我的钱还来!" 法院最终给出怎样的判决? 案情回顾 北京西城区,一栋老旧小区内。 "妈,您这是干啥呢?"刚回国的赵阳看着满屋子的纸箱,不解地问。 "收拾东西呢,这房子准备卖了。"杨大妈头也不抬地说。 "卖房子?为啥啊?"赵阳愣住了。 杨大妈放下手中的活,拍了拍儿子的肩膀:"你都三十了,该成家了。现在北京这房价,你首付都凑不齐,妈得帮你啊!" 这套老房子是杨大妈和丈夫的全部积蓄。丈夫走得早,留下她一人含辛茹苦把儿子拉扯大,又供他出国留学。 房子很快卖了个好价钱。用这笔钱加上多年积蓄,杨大妈掏出全款370万,在市中心给儿子买了套两居室。 "妈,您放心,这房子咱们一起住,我一定好好孝顺您!"接过房产证时,赵阳眼眶湿润。 婚后初期,三人生活还算和谐。但日子久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渐渐成了导火索。 "妈,您能不能别再用陈醋炒菜了?小琳不习惯那个味道。"赵阳有一天小声说。 "这炒菜还得按你媳妇的喜好来?我吃了几十年的口味就得改?"杨大妈委屈地反问。 类似的矛盾越积越多。一天,儿媳妇当着赵阳的面发了火。 "你妈总是把这当她家,我在这里就像个外人!要么她搬走,要么我们搬走!" 赵阳最终选择带妻子搬出去住。起初他还经常回来看看,后来越来越少,再后来干脆不接杨大妈的电话。 "喂,儿子,你在哪啊?"一个周末,杨大妈再次拨通电话,发现已被拉黑。 更令她震惊的是,一个月后,一封律师函送到她手中,要求她"限期搬离房屋",理由是房产登记在赵阳名下。 "我这是养了个什么儿子啊!"杨大妈痛哭失声,"我自己的房子卖了,换来这个下场?" 无路可走的杨大妈一咬牙,将儿子告上法庭。 "赶我走可以,把我买房的370万还给我!"出庭那天,杨大妈红着眼睛说。 法律分析 法院审理中,赵阳辩称母亲的钱是赠与,不存在返还义务。杨大妈则坚持认为是借款。 法院认为,虽无证据证明370万为借款,但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赵阳将提供住所的母亲赶出,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同时,杨大妈倾其所有为儿子买房,若认定为无条件赠与,显失公平。法院最终判决赵阳返还杨大妈370万元。 案件看法 "真是白眼狼!母亲把养老钱都给了儿子,结果被扫地出门,法院判得太解气了!婆媳关系再紧张,也不能这样对待自己的亲生母亲!"社区退休教师王阿姨气愤地说。 "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婆媳矛盾积累已久,老人或许也有不妥之处。不过儿子的做法确实过分了,有矛盾应该好好协商,发律师函太冷血。"物业经理李先生则有不同看法。 一位母亲的全部积蓄换来的竟是无家可归,这样的亲情悲剧如何避免?你认为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应该如何约定才能保障双方权益? 希望本文对你有帮助,有其他想法也可以留言讨论!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有老人摔倒了,你敢去扶吗# #上联:酒中忧愁少,下联:请高手对# #同居没领证,分手后算二婚吗# #离婚女人要20万彩礼过分吗?# #大货车无意撞死人,该怎么办# #五六十万预算能广州买个房子吗#
北京女子370万为儿买婚房,却因婆媳矛盾被“赶”出家门,法院判了! 37
流水带花香远
2025-03-13 18: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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