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年级学生和同学玩耍时多次啃咬同学并用笔扎人,老师发现后批评了他并要求他道

小李环球旅 2025-03-14 14:26:09

北京,一年级学生和同学玩耍时多次啃咬同学并用笔扎人,老师发现后批评了他并要求他道歉。家长认为老师的行为给孩子造成了心理伤害,还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了,要求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案例来源:九派教育、光明网)

刚上一年级的小蔚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但在和同学玩耍期间,小蔚觉得好玩,竟然拿笔多次扎向同学。同学被扎疼了,和小蔚吵了起来,小蔚竟然一把拉住同学张口就咬。

好在这一幕被老师撞见,立刻上前制止了小蔚,被咬学生胳膊上已经被咬出了紫色的牙印,但好在没有咬破。随后,老师在放学时与小蔚及被咬孩子的家长进行了沟通。

第二天,老师为了强调安全问题特意开了班会,并让小蔚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向被扎咬的同学道歉。

小蔚虽然道了歉,但态度很敷衍,班里多名同学被小蔚扎过,大家都觉得他不够诚恳。老师见状,再次要求小蔚郑重道歉。小蔚心里委屈,但又不敢违抗老师的命令,只好再次道歉。

放学后小蔚闷闷不乐,饭也吃不下。小蔚的家长发现孩子情绪不对,一问之下才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梅姐说法

小蔚的家长一听就火了,觉得老师当众指责孩子,要求孩子当众反复道歉,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小蔚的家长越想越气,于是找到学校交涉,但一连多次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小蔚经过这次事件后,觉得同学和老师都不喜欢他,产生了厌学心理,经常一到上学时间就哭。

家长心疼孩子,多次带着小蔚去检查,结果没有什么大问题。但家长不这么认为,看到孩子不愿上学,他们一怒之下将学校告了,要求学校承担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民事赔偿责任。

庭审时,双方各执一词。小蔚的家长情绪激动,控诉学校老师的行为给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

学校则坚持认为,老师的行为是在正常履行教育惩戒权,是为了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保护其他学生的权益。

那么,法院最后到底会怎么判呢?

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老师对小蔚的教育管理行为是否超出了履行教育惩戒权的范畴。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学校有权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包括批评教育、责令赔礼道歉等措施。

但是,教育惩戒应当遵循合法性、适当性、教育性等原则,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限度,不得损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老师的行为显然是在履行教育惩戒权,旨在纠正小蔚的不良行为,保护其他学生的权益。

小蔚的家长认为老师的行为过激,造成了孩子的心理伤害,但根据现有证据和证词,并不能证明学校对小蔚的管理行为存在超越或滥用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情形。

最终,法院驳回了小蔚家长的诉讼请求。

同时,法院也提出,家长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应该保持理性和冷静,不能一味地指责学校和老师。

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教育惩戒权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教育惩戒权的行使合法、适当、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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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王建刚

王建刚

2
2025-03-15 01:09

实力派为别人家孩子让路,雷锋啊!

小李环球旅

小李环球旅

就会点轻功👣刚到巴基斯坦就没体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