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发指!内蒙古,赤峰市18岁女孩,网络实名举报被亲生父亲强奸猥亵。女孩说从小父母离异,她与父亲、奶奶生活在一起。在她十二三岁时被父亲强奸。除此之外,父亲还多次对她进行猥亵!而现在最终进展来了! (来源:大河报) 小刘的童年,是一段难以磨灭的痛苦记忆。父母的离婚,让她从小就失去了母爱的温暖,而父亲的行为更是将她推向了无尽的深渊。 在那个本该充满纯真与欢笑的年纪,小刘却遭受了来自至亲的兽行。十二三岁,正是对世界开始有朦胧认知的时候,父亲却趁奶奶不在,对她实施了强奸。 这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更是心灵上无法愈合的创伤。 事后,父亲的威胁如同冰冷的刀刃,悬在小刘的心头。她不敢声张,不敢向任何人透露这个秘密,生怕遭到更严重的报复。 可是,这并没有让父亲收敛自己的行为,反而让他更加肆无忌惮地对小刘进行猥亵。 那些年的阴影,如同沉重的枷锁,让小刘无法摆脱,她经常在噩梦中惊醒,父亲的形象在她的心中扭曲成了最可怕的恶魔。 而勇气总是在最黑暗的时刻绽放光芒。2023年7月,小刘终于鼓足了所有的勇气,将这段痛苦的经历公之于众,并向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报案。 这一举动,不仅是对自己的一种救赎,更是对正义的一种呼唤。 经过漫长的等待,正义终于露出了曙光。2024年1月18日,赤峰市敖汉旗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小刘的父亲刘某龙批准逮捕。 这一消息,如同冬日里的一缕阳光,照进了小刘冰冷的心房。 2024年3月25日,敖汉旗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进行起诉,这意味着刘某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然而,法律的审判之外,小刘还面临着内心的挣扎。最近,她在社交媒体平台上披露,已经签下了和解书,但对于是否真正原谅父亲,她还在考虑中。 这份和解协议书,是小刘与父亲就强奸、猥亵、重婚罪一案达成的协议。刘某龙承诺不再提及此事,而小刘则表示既往不咎。 但小刘强调,这份和解是为了还小的弟弟和梁某某,与强奸猥亵一案本身无关。 在刘某龙手写的保证书中,他承诺“再也不做对不起你的事”。 这句话,对于小刘来说,或许是一种迟来的道歉,但能否真正抚平她内心的创伤,却是一个未知数。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真够奇葩的,性侵未成年人是重罪,更何况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应该罪上加罪,居然还能和解,世界司法史上的奇闻,足以震惊世界! 也有网友说,俺村那个女孩子。被爸爸弄大了肚子孩子都生出来了。后来受不了绯言,和女儿私奔了。找个没人知道的地方做了夫妻。 还有网友说,亲生女儿怎么下得了手?我感觉越陌生的女人才越有感觉,就是亲戚家的女人也没哪方面的感觉啊,这男的竟然能对自己女儿下手,想不通! 其实大家误解了,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强奸罪属于重罪且为公诉案件,不能适用刑事和解,《和解协议书》更可能针对民事赔偿或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而不是刑事定罪量刑。 本案中,被告人系近亲属作案且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法院可能从严把握从轻幅度,甚至排除某些情节适用。因此,和解协议对减轻量刑作用十分有限。并且该案中嫌疑人存在猥亵与强奸并存,可能被认定为“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加重刑罚。 也就是说,即使和解书存在,法院也不会因此免除或者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小刘的故事,是一个关于勇气、正义与和解的复杂篇章。她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无论遭遇多大的苦难,都有勇气站出来寻求正义。 同时,她也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的复杂与多面,即使面对最亲密的家人,也可能存在无法原谅的伤害。 但无论如何,小刘都已经迈出了勇敢的一步,她的未来,值得我们期待与祝福。
令人发指!内蒙古,赤峰市18岁女孩,网络实名举报被亲生父亲强奸猥亵。女孩说从小父
张晓磊
2025-03-14 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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