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子和男友举行婚礼未领证,男友父母给女子139000的彩礼和16200元的改口费,谁料,半年后男友出意外去世,一个月后,女子忍着悲痛生下和男友的女儿,万万没想到,男友父母竟以女子没和自己儿子结婚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还89000元彩礼,最终,法院这么判。
2022年5月份的一天,沈女士和胡先生在家人的见证下,举行了订婚仪式,两人相拥在一起,脸上满是幸福的喜悦。
原来,沈女士和胡先生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两人相互看对眼后,很快确认恋爱关系。
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沈女士和胡先生更加确认,彼此就是对方要等待的那个人。
于是,在父母的催促下,在2022年5月份的时候,举行了订婚仪式。
订婚后,沈女士就搬到了胡先生家,两人顺利同居,过着甜蜜的二人世界。
2022年10月份,沈女士发现自己的月事迟迟不来,之后经过检查,查出怀有身孕,胡先生得知这个消息,感到无比幸福。
双方家长知道后,也感到很欣慰,于是把结婚一事提上日程,胡先生的父母开始着手安排找好日子。
在2023年1月份,按照他们当地的习俗,两人举办了隆重的婚礼。
胡先生的父母拿出139000元的彩礼,送给沈女士,并且,在沈女士敬茶改口叫爸妈的时候,胡先生的父母又一共给了16200元的改口费。
虽然,两人一直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在外人看来他们就是一对真正的夫妻。
他们就像正常的情侣,订婚、举办婚礼,该有的仪式,都不缺,只等着,有朝一日再把结婚证一领,他们就是合法夫妻了。
两人从恋爱到结婚,到有自己的爱情结晶,一切都在向着美好发展。
本以为,等到几个月后孩子一出生,人生就完美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
2023年1月份的一天,胡先生突发意外,不治身亡。
沈女士悲痛欲绝,他们才结婚半年多,孩子还未出世,丈夫却撒手人寰,这样的打击对她来说实在太大。
她每天以泪洗面,可摸着肚子里宝宝的心跳,还有每一次胎动时,宝宝和自己的互动,沈女士觉得,他就是丈夫生命的延续。
丈夫不在了,无论如何自己都不能倒下,她要坚强,要给孩子坚强的依靠,她努力强撑着身体,等待宝宝的到来。
2023年8月份,沈女士在医院生下一名女婴,她看着女儿红扑扑的小脸蛋,可爱极了,如果丈夫还在,他肯定很开心。
沈女士以为,丈夫不在了,公婆肯定会很珍爱小孙女,会给她更多的爱。
万万没想到,公婆竟在沈女士生下女儿后不久,把她告上法庭,索要之前给付沈女士的彩礼钱,和改口费。
他们认为,沈女士和自己儿子并没有领证结婚,不算是合法夫妻,所以,这个彩礼钱不作数,他们要求,沈女士退还彩礼费和改口费加起来89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胡先生的父母认为,沈女士还那么年轻,她跟自己儿子都没领证,以后肯定会改嫁,所以,这个彩礼钱,他们要拿回来。
而且法律也规定,没有结婚登记,彩礼钱不作数,他们说,只要沈女士退还89000就可以。
可实际上,沈女士跟男友订婚后,就同居在一起生活一年多,并且为男友生下一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6条规定: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在沈女士的案例中,虽然她与胡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已按照习俗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且沈女士在胡某去世后生下女儿。
法院认为,沈女士对未能办理结婚登记不存在过错,且其作为新婚丧夫的妇女,尚有一女需抚养,其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因此,法院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角度出发,判决沈女士无需返还彩礼。
信源: 极目新闻——2025-3-11《法院判了!89000元彩礼,不用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