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患癌症担心妻儿日子难过,放弃治疗,妻子料理完后世,发现丈夫卡里258万

微风中的呢楠 2025-03-17 18:35:32

广东,男子患癌症担心妻儿日子难过,放弃治疗,妻子料理完后世,发现丈夫卡里258万存款被婆婆转走,婆婆:我有遗嘱。法院判了 一位年轻的生命因为不想拖累妻儿,选择了放弃治疗。本该留给妻儿的258万存款,却在他离世后被婆婆悄悄转走。 面对无助的儿媳和年幼的孙子,婆婆却拿出一份遗嘱,称这笔钱是儿子留给她的。这究竟是怎样一场人性的考验?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关于亲情、良心与遗产的故事,到底该如何解开。 案情回顾 李明今年35岁,有个幸福的三口之家。5岁的儿子刚上幼儿园,妻子小琳在做兼职,日子过得清贫但甜蜜。 "老婆,最近总觉得身体不舒服,我去做个体检。"李明揉着隐隐作痛的肝部,轻声对妻子说。 体检结果犹如晴天霹雳,医生的话让小琳瞬间崩溃:"晚期肝癌,已经扩散了。" 了解治疗费用后,李明犹豫了。"小琳,我不想拖累你们。这些钱留着,给孩子以后上学用吧。" 小琳抱着丈夫痛哭:"别傻了,钱没了可以再赚,你要是走了,我们可怎么办啊!" 可李明心意已决。住院的日子里,他总是默默地看着病房外玩耍的儿子,眼里含着泪光。 没过多久,李明还是离开了人世。小琳强忍悲痛,料理完丈夫的后事,准备查看一下银行卡余额,给儿子规划一下未来。 打开手机银行的那一刻,小琳懵了。原本有258万存款的账户,余额显示为零。查询交易记录,这笔钱在李明去世前被转到了婆婆的账户。 "妈,那是我们母子唯一的依靠啊!"小琳哭着找到婆婆。 婆婆却拿出一份遗嘱:"我有你丈夫的遗嘱,这钱是他留给我的。" 小琳看着熟睡的儿子,想起丈夫说过要给孩子留钱上学,心如刀绞。无奈之下,她只能将婆婆告上了法庭。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1143条对遗嘱的法定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应当符合法定形式。婆婆提供的遗嘱存在诸多疑点,难以确认是李明的真实意思。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但《民法典》第1130条同时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应当均等。考虑到李明生前明确表示要给孩子留钱上学,这一意愿应当得到尊重。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1153条规定了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婆婆在李明病重期间,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私自转移大额存款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婆婆关于遗嘱继承的主张,认定258万元存款为李明的遗产。遗产的95%(245.1万元)归小琳和孩子共同所有,5%(12.9万元)归婆婆所有。 案件看法 珍惜生命的同时也要珍惜亲情,面对遗产分配时更要以善意的态度化解矛盾,让逝者安息。 有网友表示:"婆婆太过分了,趁人之危转走钱款,完全不顾儿媳妇和孙子的死活。" 也有网友认为:"婆婆年纪大了,可能也是担心晚年生活,给她一部分养老钱也是应该的。"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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