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姻时,彩礼是否需要归还? 案例一、男方支付了女方16万的彩礼,举行了订婚仪式,未办理结婚证,开始了相处,期间流产一次,一年后女方以性格不合提出分手,问女方是否应归还彩礼? 案例二、男方支付了女方28.8万彩礼,双方结婚,办理了结婚证,共同生活了三年,育有一女,后由于经常发生矛盾,女方回到了娘家,一年后和好无望,男方提出离婚,问女方是否归还彩礼? 彩礼是否归还,需要看婚姻的目的是否达成,法律上规定了三种可归还情形:1、未办理结婚登记、2、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3、彩礼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办理结婚证并在一起共同生活,从法律上,不支持归还彩礼的。如果是闪离这种,绝对要支持的,可以预防有些人以结婚为挣钱手段。现实中会考虑的很多,如是否有孩子,是否举办婚礼,是否同居,是否有流产史,当时的彩礼是否符合当地的习俗范围,是否造成男方家庭陷入贫困。 所以我觉得案例一应该归还50%以上,理由是虽没有结婚证,共同生活短,理应全部归还,但存在订婚和怀孕流产的事实。 案例二,不应归还,婚姻目的已达成。 除非男方家非常贫困,可以酌情考虑。 不知各位看官有何高见。 非法律专业人员,观点只供交流学习。
解除婚姻时,彩礼是否需要归还? 案例一、男方支付了女方16万的彩礼,举行了订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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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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