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未认可NewJeans方面提出的所有专属合同解除理由。针对NewJeans方

依风聊娱乐 2025-03-21 20:48:39

法院未认可NewJeans方面提出的所有专属合同解除理由。

针对NewJeans方面主张闵熙珍(前ADOR代表)被解职构成经纪管理义务违约的说法,法院表示:“这属于债权人的经营判断问题,与债务人的制作工作没有直接关联。”并指出:“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必须由闵熙珍负责制作工作,也难以认定她是签订合同的核心动机或目的。”

对于NewJeans方面指控ADOR破坏了与广告制作公司“海豚绑架团”的合作,法院认为:“仅凭‘海豚绑架团’与本案当事人无关的争议,难以认定债权人违反了专属合同中的重要义务。”

此外,关于ILLIT抄袭争议、Hanni的“无视”言论等解约理由,法院认为NewJeans方面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正当性:“关于ILLIT抄袭NewJeans的主张,仅凭提交的资料难以证明存在抄袭行为。即使概念有所借鉴,也难以认定其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

“难以断定Hanni确实听到了‘无视’这句话;考虑到Hanni当天向闵熙珍发送了一条英文KakaoTalk消息,表示ILLIT的三名成员对她打招呼时有些生硬,这表明她们确实有打招呼;此外,HYBE的监控录像(CCTV)也显示ILLIT的三名成员向Hanni鞠躬问候。因此,尚不足以证明Hanni受到了足以构成人格权侵害的言论。”

法院指出:“债权人已履行了结算义务等专属合同中的大部分重要义务。由于债务人单方面通知解约,债权人的经纪管理工作也因此受阻。”

法院进一步补充:“即便在履行合同义务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但在债务人要求整改的情况下,尚无法认定债权人完全未作任何改进,或存在持续、反复的严重违约行为。因此,目前难以认定双方的信赖关系已彻底破裂。”

此外,法院补充道:“债权人在承担极高失败风险的情况下,长期以来全力支持并投入大量资金,帮助仍是无名练习生的债务人成功开展演艺活动。”并指出:“如果债务人在出道后成功获得大众人气,却在签订专属合同仅两年后单方面脱离合同关系,那么债权人将遭受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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