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民公社,那些曾经是人民公社社员的农民来说大部分是拥护的(当年的社员现健在者也有七八十岁了),少部分对公社有这样那样的不满意,极少数对公社怀有仇恨。 可奇怪的是,攻击,抹黑人民公社的却是那些没有经历过人民公社和不了解人民公社的人,他们不是当年的社员,也不是农民。他们有的道听途说,有的受人指示,有的想入非非,有的刚吃饱几天肚子而忘本的无良之人。 人民公社是什么?人民公社是新中国农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1958年在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联合组成的。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制度。 各级组织有生产经营自主权,相互间经济往来遵守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收益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三者的关系;对社员实行按劳分配。 社员可以经营少量的自留地(自留畜)和家庭副业。 公社的基本任务是,以生产建设为中心,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社员们物质文化生活;向国家提供农产品和其它产品。 人民公社各级管理机构是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公社各级组织按民主集中制则选举产生。 这就是人民公社。并不是像有些人说的人民公社一团糟。人民公社自1958年组建到80年代初期解散,在共和国的历史上存在25年之久,它的功过曲直是非,历史会自有公证论断。 诚然,人民公社也存在不足之外,它与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事物一样并非完美无缺,但对这样一个历史过程要公正,正确,客观地去评论,而不是为了否定去抹黑,去攻击。 可能这篇小文又会引起一些人的气急败坏,损肝伤肺。但尊重历史,事实求是的原则不能丢。
对于人民公社,那些曾经是人民公社社员的农民来说大部分是拥护的(当年的社员现健在者
梅多格桑花朵
2025-03-23 1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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