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奇葩了!2013江苏南通,已婚女子下班后,在找情夫吃饭路途中遭遇车祸,其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未果后,又提起行政诉讼,称自己婚外和情夫共同生活只是个人的私生活方式,不能影响工伤认定,对此,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闽南网) 原本简单的工伤认定,因为一起婚外情变得复杂。 韩小琴是南通纺织厂的一名普通女工,三十多岁,住在公司分配的宿舍里。 她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丈夫脾气暴躁,夫妻之间时常争吵,感情早已名存实亡。 面对沉闷的家庭生活,她逐渐对婚姻失去希望,日子过得如同一潭死水。 就在这段时间里,她结识了张某,一个比她年长几岁的男人,性格温和,说话风趣,总能让她感受到一种久违的温暖。两人熟识后,关系逐渐亲密,很快发展成了不正当的情人关系。 为了不引起怀疑,韩小琴和张某约会的时间大多安排在晚上,通常是她下班后。 她会匆匆吃过晚饭,借口出门散步,或者以加班、同事聚会为由离开宿舍,悄悄前往张某的住处。 这样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每次见面,她都觉得自己仿佛逃离了现实的牢笼,尽管知道这段感情不光彩,但她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2013年9月18日,这天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韩小琴下班后,没有直接回宿舍,而是像往常一样去见张某。 她穿着一件深色外套,沿着熟悉的道路前行。 或许是心急想见到张某,她脚步快了一些,刚拐过一个街角,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突然冲过来,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她整个人被撞飞出去,重重摔在马路上。 周围的行人被突如其来的车祸惊呆了,很快有人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 救护车赶到后,医护人员将她抬上担架送往医院。她的意识模糊,头晕目眩,身体传来剧烈的疼痛。 经过医院的检查,所幸没有生命危险,但她的腿部骨折,身上多处挫伤,需要静养一段时间。 交警很快展开调查,调取了监控录像,并对现场进行了勘查。最终认定韩小琴在此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肇事司机因超速行驶负全责。 这起事故让她的生活陷入了混乱,伤病让她无法正常工作,而医药费也成了沉重的负担。 她在病床上躺了几天,心里一直在思考自己该怎么办。 最终,她决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希望能够获得工伤赔偿,减轻经济压力。 韩小琴最初被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但公司对此提出异议,引发了一场法律纠纷。随后,社保部门以“情况尚未完全查清”为由,撤销了此前的认定。 对此结果,韩小琴表示不服,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维持工伤认定。 她辩称,事发时自己正前往“临时住处”,这条路线属于正常的上下班通勤,应当算作工伤范围。 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韩小琴在“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通常指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内往返于工作地点和特定住所之间,包括个人住宅、长期居住地、单位宿舍,或配偶、父母、子女的家。 而韩小琴去往情人的住所,是否能被视为合理的居住地,成为判决的关键问题。 针对她的工伤认定,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方认为,上下班路线并非固定不变,只要是出于基本生活需求所选择的,都应被视为合理范围。 个人居所的选择属于私生活范畴,法律应尊重个人自由,不应对其情感因素进行过多干涉。另一方则认为,她在婚姻存续期间前往情夫住所,有违社会公序良俗,这样的行程不应被认定为正常的通勤路线。如果按工伤处理,将加重企业的经济负担。 最终,法院采纳了后者的观点。 根据一审判决,韩小琴在法律关系仍然存续的情况下,去往异性住所的行为不符合正常上下班通勤的定义,因此驳回了她的工伤诉求。 二审法院维持了最初的判决。 这起案件引发大家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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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夜望星
2025-03-23 10: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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